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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機傳


  黃機,字次辰,浙江錢塘人。順治四年進士,選庶吉士,授弘文院編修。世祖幸內院,詢機裡籍官職,命與侍講法若真、修撰呂宮、編修程芳朝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論,上覽畢,賜茶。授左中允,尋遷弘文院侍讀。

  十二年,機疏言:「自古仁聖之君,必祖述前謨,以昭一代文明之治。今纂修太祖、太宗實錄告成,乞敕諸臣校定所載嘉言嘉行,仿貞觀政要、洪武寶訓諸書,輯成治典,頒行天下。尤原萬幾之暇,朝夕省覽。法開創之維艱,知守成之不易,何以用人而收群策之效?何以納諫而宏虛受之風?何以理財而裕酌盈劑虛之方?何以詳刑而無失出失入之患?力行身體,則動有成模,紹美無極。」上俞之,詔輯太祖、太宗聖訓,以機充纂修官。累遷國史院侍讀學士,擢禮部侍郎。

  康熙六年,進尚書。疏言:「民窮之由有四:雜捐私派,棍徒哧詐,官貪而兵橫。請嚴察督撫,舉劾當否,以息貪風、甦民命。各省藩王、將軍、提、鎮有不法害民之事,許督撫糾劾。請飭破除情私,毋更因循,貽誤地方。」七年,調戶部,再調吏部。機以疏通銓法、議降補官對品除用,為禦史季振宜所劾。既而給事中王曰溫劾故庶吉士王彥即機子黃彥博,欺妄,應罷黜。機以彥與彥博姓名不同,且彥博死已久,疏辨,得免議。尋以遷葬乞假歸,而論者猶不已。

  十八年,特召還朝,以吏部尚書銜管刑部事。禦史張志棟言機老成忠厚,然衰邁,恐誤部事,應令罷歸。上以志棟言過當,命機供職如故。明年,授吏部尚書。以年老請告,詔慰留。二十一年,拜文華殿大學士,兼吏部。逾年,複乞休,許以原官致仕,遣官護行馳驛如故事。二十五年,卒,諡文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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