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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正宗傳


  劉正宗,字可宗,山東安丘人。明崇禎進士,自推官授編修。福王時,授中允。

  順治二年,以薦起國史院編修。累遷秘書院學士。十四年,授吏部侍郎,擢弘文院大學士。吏部尚書缺員,諭以「正宗清正耿介,堪勝此任,加太子太保,管吏部尚書」。

  禦史楊義論部推越次,正宗與辨,執相詬詈。給事中周曾發,禦史姜圖南、祖建明交章劾之。禦史張嘉複以正宗昏庸衰老,背公徇私,疏請罷斥。下部議,以無實據,寢其事。給事中朱徽複劾正宗擅擬僉事許宸遷通政司參議,不由會推,又未專疏題明。正宗以疏忽引咎,當罰俸,援恩詔以免。旋引疾乞休,不允。辭尚書,命以兼銜回內院,加少保兼太子太保。十四年,考滿,進少傅兼太子太傅。

  十五年,改文華殿大學士。

  十六年,上以正宗器量狹隘,終日務詩文,廷議輒以己意為是,降旨嚴飭,並諭曰:「朕委任大臣,期始終相成,以愜簡拔初念。故不忍加罪,時加申戒。當痛改前非,稱朕優容寬恕之意。」

  十七年,自陳乞罷,不允。

  左都禦史魏裔介劾「正宗自陳奏內不敘上諭切責,無人臣禮。李昌祚叛案有名,票擬內升。先後薦董國祥、梁羽明,今皆事敗,被劾不自檢舉。欺君之罪何辭?正宗與張縉彥為友,縉彥序正宗詩曰『將明之才』,詭譎尤不可解。正宗弟正學,為鄭成功總兵,正宗囑巡撫耿焞躐升中軍。蠹國亂政,其事非一端。請乾斷以杜禍萌」。

  禦史季振宜繼劾,亦及國祥、正學,並正宗貪賄營利諸事。

  正宗疏辨,略謂:「李昌祚為叛黨,裔介身為法司,何不早行糾參?例凡薦舉之官,在本任不職,追坐舉主。國祥、羽明皆升任後得罪。縉彥序臣詩有曰『將明之才』,臣詩稿見存,縉彥序未見此語。」疏入,上奪正宗官,下王大臣會鞫;亦責裔介、振宜不早糾參,並奪官待質。旋議上裔介、振宜劾正宗罪狀鞫實者十一事,罪當絞。上斥「正宗性質暴戾,器量褊淺,持論偏私,處事執謬。惟事沽名好勝,罔顧大體,罪戾滋甚。從寬免死,籍家產之半,入旗,不許回籍」。

  十八年,聖祖即位,以世祖遺詔及正宗罪狀,當置重典,湣其衰老,貸之。未幾病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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