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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律隆緒傳(2)


  〔乙巳〕統和二十三年。〔宋景德二年。〕春二月,宋遣孫僅使契丹,賀國母生辰。

  秋八月,有星孛於紫微。

  〔丙午〕統和二十四年。〔宋景德三年。〕

  〔丁未〕統和二十五年。〔宋景德四年。〕夏五月朔,日食。

  〔戊申〕統和二十六年。〔宋真宗大中祥符改元。〕

  〔己酉〕統和二十七年。〔宋大中祥符二年。〕

  〔庚戌〕統和二十八年。〔宋大中祥符三年。〕夏六月,契丹遣使往宋告糴。宋詔雄州出粟二萬石,賤價賑之。

  冬十一月,契丹伐高麗國。高麗與女真合兵拒之,契丹兵敗。

  〔辛亥〕統和二十九年。〔宋大中祥符四年。〕

  〔壬子〕統和三十年。〔宋大中祥符五年。〕秋八月朔,日食。

  〔癸醜〕開泰元年。〔統和三十一年,改元開泰,宋大中祥符六年。〕是年,契丹以幽州為析津府。

  冬十二月朔,日食。

  〔甲寅〕開泰二年。〔宋大中祥符七年。〕

  〔乙卯〕開泰三年。〔宋大中祥符八年。〕夏六月朔,日食。

  〔丙辰〕開泰四年。〔宋大中祥符九年。〕

  〔丁巳〕開泰五年。〔宋真宗天禧改元。〕

  〔戊午〕開泰六年。〔宋天禧二年。〕夏六月,彗出北斗。

  〔己未〕開泰七年。〔宋天禧三年。〕春三月朔,日食。

  〔庚申〕開泰八年。〔宋天禧四年。〕

  〔辛酉〕開泰九年。〔宋天禧五年。〕秋七月朔,日食。

  〔壬戌〕太平元年。〔開泰盡九年,改元太平。宋乾興元年。〕春二月,宋真宗崩,子仁宗立。

  〔癸亥〕太平二年。〔宋仁宗天聖改元。〕

  〔甲子〕太平三年。〔宋天聖二年。〕

  〔乙丑〕太平四年。〔宋天聖三年。〕

  〔丙寅〕太平五年。〔宋天聖四年。〕冬十月朔,日食。

  〔丁卯〕太平六年。〔宋天聖五年。〕冬十二月,宋龍圖待制孔道輔使契丹,有優人以文宣為戲,道輔艴然徑出,契丹主使主客者邀道輔還坐,且令謝。道輔曰:「中國與北朝通好,以禮文相接。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,北朝之過也。道輔何謝?」契丹君臣嘿然。又酌大巵謂曰:「方天寒,飲此可以致和氣。」道輔曰:「不和,固無害。」自是中國使至,不敢侮之。道輔,孔子四十五代孫也。

  〔戊辰〕太平七年。〔宋天聖六年。〕春三月朔,日食。

  夏四月,有星大如鬥,聲如雷,自北流於西南,光燭天下,尾長數丈,久之,散為蒼白雲。

  〔己巳〕太平八年。〔宋天聖七年。〕春三月,契丹饑,流民之宋境上。宋仁宗曰:「皆吾赤子也,可不賑救之!」詔給以唐、鄧州間田,仍令所過州縣給食。

  秋八月朔,日食。

  〔庚午〕太平九年。〔宋天聖八年。〕

  〔辛未〕太平十年。〔宋天聖九年。〕先是,後未歸政前,帝已長立,每事拱手。或府庫中需一物,必詰其所用,賜及文武僚庶者,允之,不然不與。

  帝既不預朝政,縱心弋獵,左右狎邪與帝為笑謔者,太后知之,重行杖責,帝亦不免詬問。禦服、禦馬皆太后檢校焉。或宮嬪讒帝,太后信之,必庭辱帝。每承順,略無怨辭。好讀唐貞觀事要,至太宗、明皇實錄則欽伏,故禦名連明皇諱上一字;又親以契丹字譯白居易諷諫集,召番臣等讀之。嘗雲:「五百年來中國之英主,遠則唐太宗,次則後唐明宗,近則今宋太祖、太宗也。」或諸道貢進珍奇,一無所取,皆讓其弟。親政後方一月,太后暴崩,帝哀毀骨立,哭必嘔血。番漢群臣上言山陵已畢,宜改元。帝曰:「改元吉禮也。居喪行吉禮,乃不孝子也。」群臣曰:「古之帝王,以日易月,宜法古制。」帝曰:「吾契丹主也,甯違古制,不為不孝之人。」終制三年。

  丞相耶律隆運,本漢人,姓韓,名德讓,太后有辟陽侯之幸,賜姓耶律,改名隆運。尋拜大丞相,封晉王。景宗崩,太后臨朝,隆運私事之。是時,太后年方三十,諸子尚幼,外無親援,雄傑角立,帝登大寶,皆隆運力也。帝念其功,父事之。隆運薨,帝為制,服其終始,眷遇如此。帝性英辨多謀,神武冠絕。游獵時,曾遇二虎方逸,帝策馬馳之,發矢,連殪其二虎。又曾一箭貫三鹿。〔時幽州試舉人,以一箭貫三鹿為賦題,駙馬劉三嘏獻射二虎頌。〕至於道釋二教,皆洞其旨。律呂音聲,特所精徹。承平日久,群方無事,縱酒作樂,無有虛日。與番漢臣下飲會,皆連晝夕,複盡去巾幘,促席造膝而坐。或自歌舞,或命後妃已下彈琵琶送酒。又喜吟詩,出題詔宰相已下賦詩,詩成進禦,一一讀之,優者賜金帶。又禦制曲百餘首。幸諸臣私第為會,時謂之「迎駕」,盡歡而罷。刑賞信必,無有僭差。撫柔諸番,鹹有恩信。修睦宋朝,人使饋送,躬親檢校。時黃河暴漲,溺會同驛。帝親擇夷坦地,複創一驛。每年信使入境,先取宋朝登科記,驗其等甲高低、及第年月。其賜賚物,則密令人體探。

  宋真宗上仙,薛貽廓報哀入境,幽州急遞先聞。帝不俟貽廓至闕,集番漢大臣舉哀,後妃已下皆為沾涕,因謂宰臣呂德懋曰:「吾與兄皇未結好前,征伐各有勝負,洎約兄弟二十餘年,兄皇升遐,況與吾同月生,年大兩歲,吾又得幾多時也?」因又泣。複曰:「吾聞侄帝〔即仁宗皇帝。〕聖年尚幼,必不知兄皇分義,恐為臣下所間,與吾違約矣。」後貽廓至闕,達宋帝聖意,喜謂後曰:「吾觀侄帝來意,必不失兄皇之誓。」複謂呂德懋曰:「晉高祖承嗣聖爺爺〔嗣聖,太宗也。爺爺,翁呼也。〕之力深矣!少主登位,便背盟約,皆臣下所惑。今侄帝必敦篤悠久矣。」又謂後曰:「汝可先貽書與南朝太后,備述妯娌之媛,人使往來,名傳南朝。」

  又詔燕京憫忠寺特置真宗禦靈,建資福道場,百日而罷。複詔沿邊州軍不得作樂。後因禦宴,有教坊都知格守樂名格子眼,轉充色長,因取新譜宣讀,帝欲更遷一官,見本名正犯真宗諱,因怒曰:「汝充教坊首領,豈不知我兄皇諱字?」遂以筆抹其宣而止。燕京僧錄亦犯真宗諱,勅更名圓融。尋下令國中應內外文武百僚、僧道、軍人、百姓等犯真宗諱者,悉令改之。

  詔漢兒公事皆須體問南朝法度行事,不得造次舉止,其欽重宋朝百餘事,皆此類也。末年染消渴病,多忌諱稱說死亡之人,雖帝之父母尊號,亦不得言之。病亟,乃驛召東平王蕭孝穆、上京留守蕭孝先赴闕,始以輔立之事而委之;次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屬之。又屬子宗真曰:「皇后事我四十年,以其無子,故命汝為嗣,我死,汝子母切毋殺之。」

  六月三日,崩于上京東北三百里大斧河之行帳,年六十一,在位通太后臨朝凡四十九年。葬上京西北二百里赤山。諡曰天輔皇帝,廟號聖宗。

  論曰:聖宗挺寬仁之姿,表夙成之質。年方幼沖,母后侵政。事歸當璧,元輔專功。澶淵之深入,蓋其母后與權臣之謀,非聖宗本意也。眷遇功臣,終始如一;慈孝之性,本自天然,亦守成之令主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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