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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儼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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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儼,廬陵人。 幼舉童子,中其科。 稍長,為秘書省正字。 烈祖初,曆大理司,自刑部郎中,以乎怒稱。 烈祖晚服金石藥,多暴怒,近臣數被譴罰。宣徽副使陳覺不自安,稱疾在告者數月,及聞遺詔,即以其日造朝。 儼劾奏覺傾耳私室,以幸禍變,宜重置於法,不報。 烈祖輔吳,設法,禁以良人為賤。至是馮延巳、延魯欲廣置姬妾,輒矯遺制,托稱民貧許賣子女。儼駁曰:「昔延魯為東都判官,已有此請。大行以訪臣,臣對曰:'陛下納麗之初,出庫金贖民,孰不歸心。今寶運中興,人仰德澤,奈何欲使鬻子,資豪家役使乎?'大行以訪臣言為然,將罪延魯。臣曰:'此但智識淺陋耳,非有他也,罪之且塞言路。'大行乃斜對其奏,抹三筆,持入宮,願求之宮中。既而果得留中章奏千餘,皆斜對,有一抹至三抹者,遂得延魯奏。」然大臣亦方以豪侈相高,利於廣聲色,因共謂遺制已宣行,不當追改,遂已。元宗初以國餉景遂,群下持不可。 乃以景遂為諸道兵馬元帥,景達副之。 宣告國中,以兄弟相傳之意。儼極諫,謂:「夏殷以來,天下為家,父子相傳,不易之典也!」景遂、景達亦固讓不敢當。 然元宗意愈確,不之聽。 江文蔚、韓熙載典太常禮儀,議烈祖稱宗。儼獨建言:「帝王己失之,己得之,謂之反正;非己失之,自己複之,謂之中興。中興之君,廟宜稱祖。先帝興已墮之業,不應曲而稱宗。」文蔚以儼議為當,遂用之。保大二年,元宗終欲傳位景遂,下詔命總庶政,惟樞密使魏岑、查文徽許奏事,餘非特召不得對。 儼上疏力爭,會宋齊丘、賈崇皆以為不可,遂收所下詔。其後元宗于宮中作大樓,召近臣入觀,皆歎其宏麗。 儼獨曰:「比景陽但少一井耳!」元宗怒,貶舒州副使。 孫忌為觀察使,遣州兵給儼,實防衛之。儼謂忌曰:「僕以言獲罪耳。顧命之日,君持異議,幾危社稷。君之罪,豈不重於僕乎?反見防何也?」忌慚,即撤去。 俄召還。 後主初嗣位,數與嬖幸弈棋。儼入見,作色,投局於地。 後主大駭,詰之曰:「汝欲效魏徵耶?」儼曰:「臣非魏徵,則陛下亦非太宗矣!」後主為罷弈。 南唐亡,儼以老病歸鄉里,杜門數年,卒七十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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