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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易傳


  張易,字簡能,魏州元城人。

  高祖萬福,故唐金吾將軍,後徙萊州掖縣。

  易性豪華尚氣,少讀書於長白山,又徙王屋及嵩山。

  苦學自勵,食無監酪者無歲。齊有高士王達靈,居海上,博學精識,少許可。

  易從之遊,數年入洛,舉進士,不中。

  以升元二年南歸,授校書郎大理評事,時方重赤縣,拜上元令。元宗立,以水部員外郎通判歙州。

  刺史朱匡業平居甚謹,然醉則使酒陵人,果於誅殺,無敢犯者。

  易至,赴其宴,先已飲醉,就席。酒甫一再行,擲杯推案,攘袂大呼,詬責鋒起。

  匡業尚醒,愕然不敢對,惟曰:「通叛醉甚,不可當也。」易巍峨喑嗚自若,俄引去。匡業使吏掖就馬,自是見易加敬,不敢使酒,郡事亦賴以濟。

  太弟景遂初立,高選官僚,召為贊善大夫。

  景遂召飲,玉杯行酒,因與坐客傳玩。至易,忽大言曰:「殿下有重寶輕士之意何耶?」抵於柱礎碎之,坐皆失色。

  其他規正皆類此。

  景遂不為忤,待易益厚。

  遷刑部郎中,判大理寺。周人南侵,時江淮久安,人不知戰,我師屢北,上下震恐。易獨言朝路曰:「國家被山帶海,守弈世之業。昔者夫差以無道之兵,威陵齊晉;孫權以草創之國,勢過曹劉。今若上下並力,敵何足畏哉!」元宗聞而異之,召使宿直禁中議事,然亦不能用也。陳覺、李征古方用事,朝野側目。

  易一日朝退,吾忝廷尉,職誅邪孽,當手弊二豎以謝曠官。

  俄以吳越犯邊,出為宜歙招諭使,判宣州。前刺史方築州,城役徒數萬,一切罷遣之曰:「自守者弱,遠圖者強,何以城為?」吳越聞之懾服,不敢複犯。

  後主封吳王,召易為吳王司馬。

  東宮建,又為左庶子。後主即位,遷右諫議大夫,複判大理寺。

  尋乞解大理,改勤政殿學士,判禦史台。

  采武德至寶曆君臣問對,及臣下論奏骨鯁者七十事,為七卷,曰諫奏集,上之。注太玄,未成,卒,年六十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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