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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明帝蕭鸞本紀


  高宗明皇帝,諱鸞,字景棲,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,小字玄度。少孤,高帝撫育過諸子。宋泰豫元年,為安吉令,有嚴能之名。升明中,累遷淮南、宣城二郡太守,進號輔國將軍。高帝踐阼,封西昌侯,位郢州刺史。永明元年,為侍中,領驍騎將軍。王子侯舊乘纏帷車,帝獨乘下帷,儀從如素士。公事混撓,販食人擔火誤燒牛鼻,豫章王以白武帝,帝笑焉。轉為散騎常侍、左衛將軍,清道而行。十年,累遷尚書左僕射,領右衛將軍。武帝遺詔為侍中、尚書令。尋加鎮軍將軍,給班劍二十人。隆昌元年,即本號為大將軍,給鼓吹一部,親兵五百人。尋加中書監、開府儀同三司。

  海陵王立,為驃騎大將軍、錄尚書事、揚州刺史,加都督,增班劍為三十人。封宣城郡公,鎮東府城。給兵五千人,錢二百萬,布千匹。九江事難,假黃鉞,事寧,表送之。尋加黃鉞、都督中外諸軍事、太傅、領大將軍、揚州牧,增班劍為四十人,給幢絡三望車。前後部羽葆、鼓吹。劍履上殿,入朝不趨,贊拜不名。置左右長史、司馬、從事中郎、掾、屬各四人,封宣城王。未拜,太后令廢海陵王,以上入纂高帝為第三子,群臣三請,乃受命。

  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,皇帝即位。大赦,改元,文武賜位二等。以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,以司空陳顯達為太尉。乙丑,詔斷遠近上禮。丁卯,詔「自今雕文篆刻,歲時光新,可悉停省。藩牧守宰,或有薦獻,事非任土,嚴加禁斷。」十一月壬申,日有蝕之。帝宿沐浴,不禦內。其日,潔齋蔬食,斷朝務,屏人,單衣帢危坐,以至事畢。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,妃江氏為懿後,別立寢廟,號陵曰修安。封桂陽王鑠等諸王子皆為列侯。凡諸王侯得罪者,諸子皆複屬籍。又詔遣大使觀省四方。癸酉,革永明之制,依晉、宋舊典。太子以師禮敬少傅。甲戌,進大司馬尋陽公王敬則等十三人爵邑各有差。省新林苑,先是百姓地者,悉以還主。廢南蠻校尉官。己卯,追崇妃劉氏為敬皇后,號陵曰興安。庚辰,立皇子寶義為晉安王,寶玄為江夏王,寶源為廬陵王,寶寅為建安王,寶融為隨郡王,寶攸為南平王。甲申,斷官長貢獻及私餉遺。以安陸昭王緬第二子寶晊襲封安陸王。丁亥,詔細作、中署、材官、車府,凡諸工可悉開番假,遞令休息。戊子,立皇子寶卷為皇太子,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。己醜,詔東宮肇建,遠近或有慶禮,可悉斷之。永明中,禦史中丞沈深表:「百官年登七十者,皆令致仕,並窮困私門」。庚子,詔「自縉紳年及,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銓敘之科。」十二月庚戌,宣德太僕劉朗之、遊擊將軍劉璩之子,坐不贍給兄子,致使隨母他嫁,免官,禁錮終身,付之鄉論。

  是歲,魏孝文皇帝遷都洛陽。

  二年春正月辛未,降都下系囚殊死以下。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。內外群僚各進忠言,無有所諱。魏攻豫、司、徐、梁四州。壬申,遣鎮軍將軍王廣督司州,右衛將軍蕭坦之督徐州,尚書右僕射沈文季督豫州,以拒魏。己卯,詔都下二縣,有毀發墳壟,隨宜修理。乙未,魏軍攻鐘離,徐州刺史蕭惠休破之。丙申,加太尉陳顯達使持節、都督西北道諸軍事。丁酉,內外纂嚴。

  三月己未,司州刺史蕭誕與眾軍攻敗魏軍。詔雍、豫、司、南兗、徐五州遭遇兵戎之家,悉停今年稅調。丙寅,停青州麥租。魏軍自壽春退。

  甲申,解嚴。

  夏四月己亥朔,親錄三百里內獄訟,自外委州郡訊察,三署徒隸,原遣有差。魏軍圍漢中,梁州刺史蕭懿拒退之。

  五月甲午,寢廟成,詔監作長帥賜位一等。

  六月壬戌,誅領軍蕭諶、西陽王子明、南海王子罕、邵陵王子貞。

  秋九月己醜,改封南平王寶攸為邵陵王,蜀郡王子文為西陽王,廣漢王子峻為衡陽王,臨海王昭秀為巴陵王,永嘉王昭粲為桂陽王。

  冬十月癸卯,詔罷東田,毀光興樓,並詔水衡量省禦乘。乙卯,納皇太子妃褚氏,大赦,王公以下班賜各有差,斷四方上禮。

  十二月丁酉,詔晉帝諸陵,悉皆修理,並增守衛。吳、晉陵失稔之鄉,蠲三調有差。

  三年春正月丁酉,以陰平王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,封陰平王。二月己巳,詔申明守長六周之制,事竟不行。乙酉,詔以去歲魏攻緣邊諸州郡,將士有臨陣及病死者,並送還本土。

  三月壬午,詔車府乘輿有金銀飾者,皆剔除之。

  夏四月,魏軍攻司州,櫟城戍主魏僧瑉擊破之。

  冬閏十二月戊寅,皇太子冠,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,為父後者賜爵一級,斷遠近上禮。

  四年春正月庚午,大赦。庚寅,詔「人產子者,蠲其父母調役一年,又賜米十斛。新婚者,蠲夫役一年」。壬辰,誅尚書令王晏。二月以尚書左僕射徐孝嗣為尚書令。秋八月甲午,追尊景皇所生王氏為恭太后。魏軍攻沔北,冬十月,又逼司、雍二州。甲戌,遣太子中庶子蕭衍、右軍司馬張稷禦之。十一月丙辰,以氐楊靈珍為北秦刺史,封仇池公、武都王。

  十二月丁醜,遣度支尚書崔慧景率眾救雍州。

 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未朔,大赦。中軍大將軍徐孝嗣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。沔北諸郡為魏所攻,相繼亡敗。新野太守劉思忌隨宜應接,食盡,煮土為粥,而救兵不至,城被克,死之。乙巳,遣太尉陳顯達持節救雍州。

  丁未,誅河東王鉉、臨賀王子岳、西陽王子文、衡陽王子峻、南康王子琳、永陽王子瑉、湘東王子建、南郡王子夏、巴陵王昭秀、桂陽王昭粲。二月癸醜,遣左衛將軍蕭惠休假節援壽陽。辛未,豫州刺史裴叔業敗魏軍於淮北。

  三月丙午,蠲雍州遇魏軍之縣租布。戊申,詔增仲尼祭秩。上以疾患不瘳,望氣者雲宜改元。夏四月甲寅,大赦,改元,文武賜位二等。己未,立武陵昭王子子坦為衡陽王。丁醜,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。

  五月壬午,遣輔國將軍劉山陽率軍東討。乙酉,斬敬則,傳首建鄴,曲赦浙東吳、晉陵等七郡。

  秋七月己酉,帝崩於正福殿,年四十七。遺詔:「徐孝嗣可重申八命,中書監、本官悉如故。沈文季可尚書左僕射,常侍、護軍如故。江祏可右僕射,江祀可侍中,劉暄可衛尉卿。軍政大事委陳太尉。內外眾事無大小委徐孝嗣、遙光、坦之、江祏;其大事與沈文季、江祀、劉暄參懷。心腹之任,可委劉悛、蕭惠休、崔慧景。」群臣上諡曰明皇帝,廟號高宗,葬興安陵。

  帝明審有吏才,持法無所借。制禦親幸,臣下肅清。驅使寒人,不得用四幅傘。大存儉約,罷武帝所起新林苑,以地還百姓。廢文惠太子所起東田,斥賣之。永明中,輿輦舟乘,悉剔取金銀,還主衣庫,以牙角代之。嘗用皂莢,訖,授餘濼與左右。曰:「此猶堪明日用。」太官進禦食,有裹蒸,帝十字畫之,曰:「可四片破之,餘充晚食。」而武帝掖庭中宮殿服禦,一無所改。其儉約如此。

  性猜忌,亟行誅戮。信道術,用計數。每出行幸,先占利害。簡于出入,將南則詭言之西,將東則詭言之北,皆不以實,竟不南郊。初有疾,無輟聽覽,群臣莫知。及疾篤,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魚以為藥,外始知之。身衣絳衣,服飾皆赤,以為厭勝。巫覡雲「後湖水頭經過宮內,致帝有疾」。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,左右啟「太官無此水則不立」。決意塞之,欲南引淮流,會崩,事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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