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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帝寶璽


  明初寶璽十七:其大者曰「皇帝奉天之寶」,曰「皇帝之寶」,曰「皇帝行寶」,曰「皇帝信寶」,曰「天子之寶」,曰「天子行寶」,曰「天子信寶」,曰「制誥之寶」,曰「敕命之寶」,曰「廣運之寶」,曰「皇帝尊親之寶」,曰「皇帝親親之寶」,曰「敬天勤民之寶」;又有「御前之寶」、「表章經史之寶」及「欽文之璽」。丹符出驗四方。洪武元年欲制寶璽,有賈胡浮海獻美玉,曰:「此出於闐,祖父相傳,當為帝王寶璽。」乃命制為寶,不知十七寶中,此玉制何寶也。成祖又制「皇帝親親之寶」、「皇帝奉天之寶」、「誥命之寶」、「敕命之寶」。

  弘治十三年,鄠縣民毛志學於泥河濱得玉璽,其文曰「受命於天,既壽永昌」。色白微青,螭紐。陝西巡撫熊翀以為秦璽複出,遣人獻之。禮部尚書傅瀚言:「自有秦璽以來,歷代得喪真偽之跡具載史籍。今所進,篆文與《輟耕錄》等書摹載魚鳥篆文不同,其螭紐又與史傳所紀文盤五龍、螭缺一角、旁刻魏錄者不類。蓋秦璽亡已久,今所進與宋、元所得,疑皆後世摹秦璽而刻之者。竊惟璽之用,以識文書,防詐偽,非以為寶玩也。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,漢以後傳用之,自是巧爭力取,謂得此乃足以受命,而不知受命以德,不以璽也。故求之不得,則偽造以欺人;得之則君臣色喜,以誇示於天下。是皆貽笑千載。我高皇帝自製一代之璽,文各有義,隨事而施,真足以為一代受命之符,而垂法萬世,何藉此璽哉!」帝從其言,卻而不用。

  嘉靖十八年,新制七寶:曰「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」、「大明受命之寶」、「巡狩天下之寶」、「垂訓之寶」、「命德之寶」、討罪安民之寶」、敕正萬民之寶」。與國初寶璽共為禦寶二十四,尚寶司官掌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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