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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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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武元年閏七月,詔定軍禮。中書省臣會儒臣言:古者天子親征,所以順天應人,除殘去暴,以安天下。自黃帝習用干戈以征不享,此其始也。周制,天子親征,則類於上帝,宜於大社,造于祖廟,祃於所征之地,及祭所過山川。師還,則奏凱獻俘於廟社。後魏有宣露布之制。唐仍舊典,宋亦間行焉。於是曆考舊章,定為親征禮奏之。前期,擇日祭告天地神祠行祃祭禮。凡所過山川嶽鎮海瀆用太牢,其次少牢,又次特牲。若行速,止用酒脯,祭器籩豆各一。前期,齋一日。皇帝服通天冠、絳紗袍,省牲視滌。祭之日,服武弁,行一獻禮。凱旋,告祭宗社,禮與出師同。獻俘廟社,以露布詔天下,然後論功行賞。永樂、宣德、正統間,率遵用之。 正德十四年,帝親征宸濠,禮部上祭告儀注如舊。帝令祭祀俱遣官代。及疏請遣官,有旨勿遣。其頒詔,亦如舊制。明年十一月將凱旋,禮臣言:「宸濠悖逆,皇上親統六師,往正其罪,與宣德間親征漢庶人高煦故事相同。但一切禮儀無從稽考。請于師還之日,聖駕從正陽門入,遣官告謝天地廟社。駕詣奉先殿、幾筵殿,謁見畢,朝見皇太后。次日早,禦午門樓,百官朝見,行獻俘禮。擇日詔告天下。」十二月,帝還京,百官迎于正陽門外,帝戎服乘馬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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