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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國宗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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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武四年,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,王國宮垣內,左宗廟,右社稷。廟制,殿五間,寢殿如之,門三間。 永樂八年,建秦湣王享堂,命視晉恭王制,加高一尺。因定享堂七間,廣十丈九尺五寸,高二丈九尺,深四丈三尺五寸。 弘治十三年,甯王宸濠奏廟祀禮樂未有定式,乞頒賜遵守。禮部議:「洪武元年,學士宋濂等奏定諸王國祭祀禮樂,用清字,但有曲名,而無曲辭,請各王府稽考。於是靖江王長史具上樂章,且言四孟上旬及除夕五祭所用品物、俎豆、佾舞,禮節悉遵國初定制。」從之。 嘉靖八年,秦王充燿言:「代懿王當祔廟,而自始封至今,已盈五廟之數,請定祧廟之制。」禮臣言:「親王祧廟,古制未聞,宜推太廟祧祔之禮而降殺之。始封居中,百世不遷,以下四世,親盡而祧。但諸侯無祧廟,祧主宜祔始祖之室,置櫝藏之,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。」詔如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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