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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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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纛之祭有四。 其一,洪武元年,禮官奏:「軍行旗纛所當祭者,旗謂牙旗。黃帝出軍訣曰:『牙旗者,將軍之精,一軍之形侯。凡始豎牙,必祭以剛日。』纛,謂旗頭也。《太白陰經》曰:『大將中營建纛。天子六軍,故用六纛。犛牛尾為之,在左騑馬首。』唐、宋及元皆有旗纛之祭。今宜立廟京師,春用驚蟄,秋用霜降日,遣官致祭。」乃命建廟于都督府治之後,以都督為獻官,題主曰軍牙之神、六纛之神。七年二月,詔皇太子率諸王詣閱武場祭旗纛,為壇七,行三獻禮。後停春祭,止霜降日祭於教場。 其二,歲暮享太廟日,祭旗纛於承天門外。 其三,旗纛廟在山川壇左。初,旗纛與太歲諸神合祭于城南。九年,別建廟。每歲仲秋,天子躬祀山川之日,遣旗手衛官行禮。其正祭,旗頭大將、六纛大將、五方旗神、主宰戰船正神、金鼓角銃炮之神、弓弩飛槍飛石之神、陣前陣後神祇五昌等眾,凡七位,共一壇,南向。皇帝服皮弁,禦奉天殿降香。獻官奉以從事。祭物視先農,帛七,黑二白五。瘞毛血、望燎,與風雲雷雨諸神同。祭畢,設酒器六於地。刺雄雞六,瀝血以釁之。 其四,永樂後,有神旗之祭,專祭火雷之神。每月朔望,神機營提督官祭于教場。牲用少牢。凡旗纛皆藏內府,祭則設之。 王國祭旗纛,則遣武官戎服行禮。天下衛所於公署後立廟,以指揮使為初獻官。僚屬為亞獻、終獻。儀物殺京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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