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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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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湖,漢牂牁郡內地也,有龍馬湖,因名焉。唐為羈縻州四,總名馬湖部。 洪武四年冬,馬湖路總管安濟,遣其子仁來歸附,詔改馬湖路為馬湖府。領長官司四:「曰泥溪,曰平夷,曰蠻夷,曰沭川。以安濟為知府,世襲。 六年,安濟以病告,乞以子安仁代職,詔從之。自是,三年一入貢。 七年,馬湖知府瑉德遣其弟阿穆上表貢馬,廷臣言:「洪武四年,大兵下蜀,瑉德叔安濟遣子入朝,朝廷授以世襲知府,恩至渥矣。今瑉德既襲其職,不自來朝而遣其弟,非奉上之道。」帝卻其所貢馬。十二年,瑉德貢香楠木,詔賜衣鈔。十六年,瑉德來朝,獻馬十八匹,賜衣一襲、米二十石、鈔三十錠。 永樂十二年,泥溪、平夷、蠻夷、沐川四長官司遣人貢方物,賜鈔幣。宣德八年,平夷長官司奏,比者火延公廨,凡朝廷頒降榜文、倉庫稅糧錢帛及案牘皆救免,乞宥罪,並獻馬二匹。帝曰:「遠蠻能恭謹畏法如此。」置不問。 正統二年,泥溪土官醫學正科田璣盜官藏絲鈔,援永、宣時例,邊夷有犯,聽以馬贖,許之。三年,免馬湖府舉人王有學棄吏。先是,有學會試,過期不至,例充吏。有學原籍長官司,因遣通事貢馬,乞宥罪,仍肄習太學,許之。 弘治八年,土知府安鼇有罪,伏誅。鼇性殘忍虐民,計口賦錢,歲入銀萬計。土民有婦女,多淫之。用妖僧百足魘魅殺人。又令人殺平夷長官王大慶,大慶聞而逃,乃殺其弟。為橫二十年。巡按禦史張鸞請治之,得實,伏誅,遂改馬湖府為流官知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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