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奸臣傳序


  《宋史》論君子小人,取象於陰陽,其說當矣。然小人世所恒有,不容概被以奸名。必其竊弄威柄、構結禍亂、動搖宗祏、屠害忠良、心跡俱惡、終身陰賊者,始加以惡名而不敢辭。有明一代,巨奸大惡,多出於寺人內豎,求之外廷諸臣,蓋亦鮮矣。當太祖開國之初,胡惟庸凶狡自肆,竟坐叛逆誅死。

  陳瑛在成祖時,以刻酷濟其奸私,逢君長君,荼毒善類。此其所值,皆英武明斷之君,而包藏禍心,久之方敗。令遇庸主,其為惡可勝言哉!厥後權歸內豎,懷奸固寵之徒,依附結納,禍流搢紳。惟世宗朝,閹宦斂跡,而嚴嵩父子濟惡,貪無厭。莊烈帝手除逆党,而周延儒、溫體仁懷私植黨,誤國覆邦。

  南都末造,本無足言,馬士英庸瑣鄙夫,饕殘恣惡。之數人者,內無閹尹可依,而外與群邪相比,罔恤國事,職為亂階。究其心跡,殆將與杞、檜同科。籲可畏哉!作《奸臣傳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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