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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戚傳序


  明太祖立國,家法嚴。史臣稱後妃居宮中,不預一發之政,外戚循理謹度,無敢恃寵以病民,漢、唐以來所不及。而高、文二後賢明,抑遠外氏。太祖訪得高後親族,將授以官。後謝曰:「國家爵祿,宜與賢士大夫共之,不當私妾家。」且援前世外戚驕佚致禍為辭。帝善後言,賜金帛而已。定國之封,文皇后謂非己志,臨終猶勸帝,毋驕畜外家。詒謀既遠,宗社奠安,而椒房貴戚亦藉以保福慶逮子孫,所全不已多乎。惟英宗時,會昌侯孫繼宗以奪門功,參議國是。

  自茲以下,其賢者類多謹身奉法,謙謙有儒者風。而一二怙恩負乘之徒,所好不過田宅、狗馬、音樂,所狎不過俳優、伎妾,非有軍國之權,賓客朋黨之勢。而在廷諸臣好為危言激論,汰如壽甯兄弟,庸駑如鄭國泰,已逐影尋聲,抨擊不遺餘力。故有明一代,外戚最為孱弱。然而惠安、新樂,舉宗殉國,嗚呼卓矣!成祖後家,詳《中山王傳》,餘采其行事可紀者,作《外戚傳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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