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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景明傳


  何景明,字仲默,信陽人。八歲能詩古文。

  弘治十一年舉於鄉,年方十五,宗藩貴人爭遺人負視,所至聚觀若堵。十五年第進士,授中書舍人。與李夢陽輩倡詩古文,夢陽最雄駿,景明稍後出,相與頡頏。

  正德改元,劉瑾竊柄。上書吏部尚書許進勸其秉政毋撓,語極激烈。已,遂謝病歸。逾年,瑾盡免諸在告者官,景明坐罷。瑾誅,用李東陽薦,起故秩,直內閣制敕房。李夢陽下獄,眾莫敢為直,景明上書吏部尚書楊一清救之。

  九年,乾清宮災,疏言義子不當畜,邊軍不當留,番僧不當寵,宦官不當任。留中。久之,進吏部員外郎,直制敕如故。錢獷欲交歡,以古畫索題,景明曰:「此名筆,毋汙人手。」留經年,終擲還之。尋擢陝西提學副使。廖鵬弟太監鑾鎮關中,橫甚,諸參隨遇三司不下馬,景明執撻之。其教諸生,專以經術世務。遴秀者於正學書院,親為說經,不用諸家訓詁,士始知有經學。

  嘉靖初,引疾歸,未幾卒,年三十有九。

  景明志操耿介,尚節義,鄙榮利,與夢陽並有國士風。兩人為詩文,初相得甚歡,名成之後,互相詆諆。夢陽主摹仿,景明則主創造,各樹堅壘不相下,兩人交遊亦遂分左右袒。說者謂景明之才本遜夢陽,而其詩秀逸穩稱,視夢陽反為過之。然天下語詩文必並稱何、李,又與邊貢、徐禎卿並稱四傑。其持論,謂:「詩溺于陶,謝力振之,古詩之法亡于謝。文靡于隋,韓力振之,古文之法亡于韓。」錢謙益撰《列朝詩》,力詆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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