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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長庚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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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長庚,字酉卿,麻城人。萬曆二十三年進士。授戶部主事。曆江西左、右布政使,所在勵清操。入為順天府尹。改右副都禦史,巡撫山東。盡心荒政,民賴以蘇。盜蔓武定諸州縣,討擒其渠魁。 四十六年,遼東用兵,議行登、萊海運。長庚初言不便,後言:「自登州望鐵山西北口,至羊頭凹,曆中島、長行島抵北信口,又曆兔兒島至深井,達蓋州,剝運一百二十裡,抵娘娘宮,陸行至廣寧一百八十裡,至遼陽一百六十裡,每石費一金。」部議以為便,遂行之。 明年二月,特設戶部侍郎一人兼右僉都禦史,出督遼餉,駐天津,即以長庚為之。奏行造淮船、通津路、議牛車、酌海道、截幫運、議錢法、設按臣、開事例、嚴海防九事。時議歲運米百八十萬石,豆九十萬石,草二千一百六十萬束,銀三百二十四萬兩,長庚請留金花,行改折,借稅課,言:「臣考會計錄,每歲本色、折色通計千四百六十一萬有奇。入內府者六百余萬,入太倉者,自本色外,折色四百余萬。內府六百萬,自金花籽粒外,皆絲綿布帛蠟茶顏料之類,歲久皆朽敗。若改折一年,無損於上,有益於下。他若陝西羊絨,江、浙織造,亦當稍停一年,濟軍國急。」帝不悅,言:「金花籽粒本祖宗舊制,內供正額及軍官月俸,所費不貲,安得借留?其以今年天津、通州、江西、四川、廣西上供稅銀,盡充軍費。」於是戶科給事中官應震上言:「考《會典》,於內庫則雲:金花銀,國初解南京供武俸,諸邊或有急,亦取給其中。正統元年,始自南京改解內庫。嗣後除武官俸外,皆為御用。是金花銀國初常以濟邊,而正統後方供御用也。《會典》於太倉庫則雲:嘉靖二十二年,題准諸處京運錢糧,不拘金花籽粒,應解內府者悉解貯太倉庫,備各邊應用。是世宗朝金花盡充兵餉,不知陛下初年何故斂之於內也。今不考各邊取給應用之例,而反雲正供舊額,何相左若是?至武官月俸,歲不過十余萬,乃雲所費不貲哉。且原數一百萬,陛下始增二十萬,年深日久,顛末都忘。以臣計之,毋論今年當借,即嗣後年年借用可也;毋論未來者當濟邊,即見在內帑者盡還太倉可也。若夫物料改折,隆慶元年曾行之以解部濟邊,六年又行于南京監局,亦以濟邊。此則祖宗舊制,陛下獨不聞耶?」帝卒不聽。 時諸事創始,百務坌集,長庚悉辦治。天啟二年,遷南京刑部尚書,就移戶部。明年,召拜戶部尚書,未任,以憂歸。 崇禎元年,起工部尚書,複以憂去。久之,代閔洪學為吏部尚書。六年正月,修撰陳于泰疏陳時弊,宣府監視中官王坤力詆之,侵及首輔周延儒。長庚率同列上言:「陛下博覽古今,曾見有內臣參論輔臣者否?自今以後,廷臣拱手屏息,豈盛朝所宜有。臣等溺職,祈立賜譴黜,終不忍開內臣輕議朝政之端,流禍無窮,為萬世口實。」帝不懌。次日召對平臺。時副都禦史王志道劾坤語尤切,帝責令回奏。奏上,帝益怒。及面對,詰責者久之,竟削其籍。 志道,漳浦人,天啟時為給事中。議「三案」為高攀龍所駁,謝病歸。其後附魏忠賢,曆擢左通政,論者薄之。及是,以忤中官罷。 長庚不植黨援,與溫體仁不甚合。推郎中王茂學為真定知府,帝不允。複推為順德知府,帝怒,責以欺蒙,並追咎冠帶監生授職事,責令回奏。奏上,斥為民。家居十年,國變,久之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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