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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於汴傳


  曹於汴,字自梁,安邑人。萬曆十九年舉鄉試第一。明年成進士,授淮安推官。以治行高第,授吏科給事中。疏劾兩京兵部尚書田樂、邢玠及雲南巡撫陳用賓,樂、玠遂引去。吏部郎趙邦清被誣,於汴疏雪之。謁告歸,僦屋以居,不蔽風日。

  起曆刑科左、右給事中。朝房災,請急補曠官,修廢政。遼左有警,朝議增兵,於汴言:「國家三歲遣使者閱邊,盛獎邊臣功伐,蟒衣金幣之賜,官秩之增,未嘗或靳。今廢防至此,宜重加按問。邊道超擢,當于秩滿時閱實其績,毋徒循資俸,坐取建牙開府。」進吏科都給事中。給事中胡嘉棟發中官陳永壽兄弟奸,永壽反訐嘉棟。于汴極論永壽罪。故事,章疏入會極門,中官直達之御前,至是必啟視然後進禦。于汴謂乖祖制,泄事機,力請禁之。三十八年典外察,去留悉當。明年,典京察,屏湯賓尹、劉國縉等,而以年例出王紹徽、喬慶甲於外。其党群起力攻,於汴持之堅,卒不能奪。以久次擢太常少卿,疏寢不下,請告又不報,候命歲餘,移疾歸。

  光宗立,始以太常少卿召。至則改大理少卿,遷左僉都禦史,佐趙南星京察。事竣,進左副都禦史。天啟三年秋,吏部缺右侍郎,廷推馮從吾,以於汴副,中旨特用於汴。於汴以從吾名位先己,義不可越,四辭不得,遂引疾歸。明年,起南京右都禦史,辭不拜。時紹徽、應甲附魏忠賢得志,必欲害於汴,屬其党石三畏以東林領袖劾之,遂削奪。

  崇禎元年,召拜左都禦史。振舉憲規,約敕僚吏,台中肅然。明年京察,力汰匪類,忠賢餘黨幾盡,仕路為清。溫體仁訐錢謙益,下錢千秋法司,訊不得實,體仁以於汴謙益座主也,並訐之。於汴亦發體仁欺罔狀。帝終信體仁,謙益竟獲罪。

  先是,詔定逆案。于汴與大學士韓爌、李標、錢龍錫,刑部尚書喬允升平心參決,不為已甚,小人猶惡之。故禦史高捷、史褷素憸邪,為清議所擯,吏部尚書王永光力薦之。故事,禦史起官,必都察院諮取,於汴惡其人,久弗諮。永光憤,再疏力爭。已得請,於汴猶以故事持之,兩人遂投牒自乞,於汴益惡之,卒持不予。兩人竟以部疏起官,遂日夜謀傾於汴。

  中書原抱奇者,賈人子也,嘗誣劾大學士爌。至是再劾爌及於汴並及尚書孫居相、侍郎程啟南、府丞魏光緒,目為「西黨」,請皆放黜,以五人籍山西也。帝絀抱奇言不聽。而工部主事陸澄源複劾於汴朋奸六罪。帝雖謫澄源,于汴卒謝事去。及辭朝,以敦大進規。七年卒,年七十七。贈太子太保。

  於汴篤志正學,操履粹白。立朝,正色不阿,崇獎名教,有古大臣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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