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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學程傳


  曹學程,字希明,全州人。

  萬曆十一年進士。曆知石首、海寧。治行最,擢禦史。帝命將援朝鮮。已而兵部尚書石星聽沈惟敬言,力請封貢。乃以李宗城、楊方亨為正副使,往行冊封禮。未至日本,而惟敬言漸不售,宗城先逃歸。帝複惑星言,欲遣給事中一人充使,因察視情實。學程抗疏言:「邇者封事大壞,而方亨之揭,謂封事有緒。星、方亨表裡應和,不足倚信。為今日計,遣科臣往勘則可,往封則不可。石星很很自用,趙志皋碌碌依違,東事之潰裂,元輔、樞臣俱不得辭其責。」初,朝鮮甫陷,禦史郭實論經略宋應昌不足任,並陳七不可。帝以實沮撓,謫懷仁典史。後已遷刑部主事。會封貢議既罷,而朝鮮複懇請之。帝乃追怒前主議者,以實倡首,斥為民。並敕石星盡錄異議者名,將大譴責。志皋等力解乃已。及遣使不得要領,因欲別遣,已而罷之,即以方亨為正使矣。而學程方督畿輔屯田,不知也。疏入,帝大怒,謂有暗囑關節,逮下錦衣衛嚴訊。榜掠無所得,移刑部定罪。尚書蕭大亨請宥,帝不許,命坐逆臣失節罪斬。刑科給事中侯廷佩等訟其冤。志皋及陳于陛、沈一貫言尤切,皆不納。自是救者不絕,多言其母年九十餘,哭子待斃。帝卒弗聽,數遇赦亦不原。

  其子正儒,朝夕不離犴狴。見父憔悴骨立,嘔血僕地,久之乃蘇,因刺血書奏乞代父死,終不省。

  三十四年九月,始用朱賡言,謫戍湖廣甯遠衛。久之,放歸,卒。天啟初,贈太僕少卿。崇禎時,旌正儒為孝子。

  郭實,字伯華,高邑人。萬曆十一年進士。授朝邑知縣,選授禦史。禦史王麟趾劾湖廣巡撫秦耀結政府狀,謫徐溝丞。實複劾耀,耀乃罷。比去任,侵贓贖銀巨萬,為衡州同知沈鈇所發,下吏戍邊。故事,撫按贓贖率貯州縣為公費,自耀及都禦史李采菲、禦史沈汝梁、祝大舟鹹以自潤敗。自是率預滅其籍,無可稽矣。實以論朝鮮事黜。久之,封貢不成,星下吏。給事中侯廷佩請還實官,不許。

  家居十五年,起南京刑部主事,終大理右寺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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