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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維京傳


  朱維京,字大可,工部尚書衡子也。

  舉萬曆五年進士,授大理評事,進右寺副。九年京察,謫汝州同知,改知崇德。入為屯田主事,再遷光祿丞。火落赤敗盟,經略鄭洛主和,督撫魏學曾、葉夢熊主戰。維京請召洛還,專委學曾等經理。及學曾以寧夏事被逮,複抗疏救之。

  二十一年,三王並封詔下,維京首上疏曰:「往奉聖諭,許二十一年冊立,廷臣莫不延頸企踵。今忽改而為分封,是向者大號之頒,徒戲言也,何以示天下?聖諭謂立嗣以嫡,是已。但元子既長,欲少遲冊立,以待中宮正嫡之生,則祖宗以來,實無此制。考英宗之立,以宣德三年;憲宗之立,以正統十四年;孝宗之立,以成化十一年。少者止一二齡,多亦不過五六齡耳。維時中宮正位,嫡嗣皆虛,而祖宗曾不少待。即陛下冊立,亦在先帝二年之春。近事不遠,何不取而證之。且聖人為政,必先正名。今分封之典,三王並舉,冠服宮室混而無別,車馬儀仗雜而無章,府僚庶寀淆而無辨。名既不正,弊實滋多。且令中宮苟耀前星,則元子退就藩服,嫡庶分定,何嫌何疑。今預計將來,坐格成命,是欲愚天下,而實以天下為戲也。夫人臣以道事君,不可則止。陛下雖有並封之意,猶不遽行,必以手詔諮大學士王錫爵,錫爵縱不能如李沆引燭之焚,亦當為李泌造膝披陳,轉移聖心而後已。如其不然,王家屏之高蹤自在,陛下優禮輔臣,必無韓瑗、來濟之辱也。奈何噤無一語,若胥吏之承行,惟恐或後。彼楊素、李勣千古罪人,其初心豈不知有公論,惟是患得患失之心勝,遂至不能自持耳。」帝震怒,命謫戍極邊。錫爵力救,得為民。

  家居甫二年,卒。

  天啟時,贈太常少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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