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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宗茂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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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宗茂,字時育,京山人。父橋,廣東布政使。從父格,太僕卿。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,授行人。三十一年擢南京禦史。時先後劾嚴嵩者皆得禍,沈煉至謫佃保安。中外懾其威,益箝口。宗茂積不平,甫拜官三月,上疏曰: 嵩本邪諂之徒,寡廉鮮恥。久持國柄,作福作威。薄海內外,罔不怨恨。如吏、兵二部每選,請屬二十人,人索賄數百金,任自擇善地。致文武將吏盡出其門。此嵩負國之罪一也。 任私人萬寀為考功郎。凡外官遷擢,不察其行能,不計其資歷,唯賄是問。致端方之士不得為國家用。此嵩負國之罪二也。 往歲遭人論劾,潛輸家資南返,輦載珍寶,不可數計。金銀人物,多高二三尺者。下至溺器,亦金銀為之。不知陛下宮中亦有此器否耶?此嵩負國之罪三也。 廣布良田,遍於江西數郡。又于府第之後積石為大坎,實以金銀珍玩,為子孫百世計。而國計民瘼,一不措懷。此嵩負國之罪四也。 畜家奴五百余人,往來京邸。所至騷擾驛傳,虐害居民,長吏皆怨怒而不敢言。此嵩負國之罪五也。 陛下所食大官之饌不數品,而嵩則窮極珍錯。殊方異產,莫不畢致。是九州萬國之待嵩有甚于陛下。此嵩負國之罪六也。 往歲寇迫京畿,正上下憂懼之日,而嵩貪肆益甚。致民俗歌謠,遍于京師,達於沙漠。海內百姓,莫不祝天以冀其早亡,嵩尚恬不知止。此嵩負國之罪七也。 募朝士為幹兒義子至三十余輩。若尹耕、梁紹儒,早已敗露。此輩實衣冠之盜,而皆為之爪牙,助其虐焰,致朝廷恩威不出於陛下。此嵩負國之罪八也。 夫天下之所恃以為安者,財也,兵也。不才之文吏,以賂而出其門,則必剝民之財,去百而求千,去千而求萬,民奈何不困?不才之武將以賂而出其門,則必克軍之餉,或缺伍而不補,或逾期而不發,兵奈何不疲?邇者,四方地震,其占為臣下專權。試問今日之專權者,寧有出於嵩右乎?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,而嵩所蓄積可贍儲數年。與其開賣官鬻爵之令以助邊,盍去此蠹國害民之賊,籍其家以紓患也?臣見數年以來,凡論嵩者不死於廷杖,則役於邊塞。臣亦有身家,寧不致惜,而敢犯九重之怒,攖權相之鋒哉?誠念世受國恩,不忍見祖宗天下壞於賊嵩之手也。 疏至,通政司趙文華密以示嵩,留數日始上,由是嵩得預為地。遂以誣詆大臣,謫平陽縣丞。 方宗茂上疏,自謂必死。及得貶,恬然出都。到官半歲,以母憂歸。嵩無以釋憾,奪其父橋官。橋竟憤悒卒。嵩罷相之日,宗茂亦卒。 隆慶初,贈光祿少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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