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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魁傳


  劉魁,字煥吾,泰和人。正德中登鄉薦。受業王守仁之門。嘉靖初,謁選,得寶慶府通判。曆鈞州知州,潮州府同知。所至潔己愛人,扶植風教。入為工部員外郎,疏陳安攘十事,帝嘉納。

  二十一年秋,帝用方士陶仲文言,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。所司希帝意,務宏侈,程工峻急。魁欲諫,度必得重禍,先命家人鬻棺以待。遂上帝曰:「頃泰享殿、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。內帑所積幾何?歲入幾何?一役之費動至億萬。土木衣文繡,匠作班朱紫,道流所居擬于宮禁。國用已耗,民力已竭,而複為此不經無益之事,非所以示天下後世。」帝震怒,杖於廷,錮之詔獄。時禦史楊爵先已逮系,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,三人屢瀕死,講誦不輟。系四年得釋,未幾複追逮之。魁未抵家,緹騎已先至,系其弟以行。魁在道聞之,趣就獄,複與爵、怡同系。時帝怒不測,獄吏懼罪,窘迫之愈甚,至不許家人通飲食。而三人處之如前,無幾微尤怨。

  又三年,與爵、怡同釋,尋卒。

  隆慶初,贈恤如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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