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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良弼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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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良弼,字師說,新建人。嘉靖二年進士。授松陽知縣,召拜刑科給事中。采木侍郎黃衷事竣歸家,乞致仕,未許。緝事者奏衷潛入京師。帝怒,奪衷職。良弼言衷大臣,入都豈能隱,乞正言者欺罔罪,不報。 張璁、桂萼初罷相,詔察其黨。給事中劉世揚等議及良弼。以吏部言,得留。尋命巡視京營。劾罷提督五軍營保定伯梁永福、太僕卿曾直,罪武定侯郭勳家奴,論團營兵政之弊,又請發銀米振京師饑,直聲大著。會南京禦史馬敭等以劾吏部尚書王瓊被逮,良弼請釋之。帝怒,並下詔獄。論贖還職,仍奪俸一年。三遷至禮科都給事中。 十一年八月,彗星見東井,芒長丈餘。良弼引占書言:「彗星晨見東方,君臣爭明。彗孛出井,奸臣在側。大學士張孚敬專橫竊威福,致奸星示異,亟宜罷黜。」孚敬奏良弼挾私。帝已疑孚敬,兩疏皆報聞。給事中秦鼇疏再入,孚敬竟罷去。逾月,良弼複偕同官劾吏部尚書汪鋐。帝方向鋐,奪良弼俸。鋐、孚敬俱恨良弼。 明年元日,副都禦史王應鵬坐事下詔獄。良弼言履端之始,不宜以微過系大臣。帝怒,再下詔獄。獄卒訝曰:「公又來耶!」為垂涕。尋複職,奪俸。時孚敬複起柄政,與鋐修前郤,以考察後命科道官互糾,又奏上十一人,又不及良弼。孚敬益怒,擬旨切責,令吏部再考。鋐乃別糾二十六人,而良弼及秦鼇、葉洪皆前劾孚敬、鋐者,中外大駭。良弼竟坐不謹削籍。隆慶初,詔起廢籍。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,致仕,卒。天啟初,追諡忠簡。 葉洪,字子源,德州人。嘉靖八年進士。授戶科給事中。十一年肇舉祈谷禮於圜丘,帝不親祀。洪疏諫,帝責洪妄言。尋巡視京營,進工科右給事中。汪鋐遷吏部尚書,洪極論其奸,忤旨奪俸。明年考察,鋐修怨,遂坐洪浮躁,貶甯國縣丞。居二年,複以大計奪其職。言者屢訟冤,不復用。 秦鼇,字子元,昆山人。嘉靖五年進士。授行人。擢兵科給事中。劾魏國公徐鵬舉、中官賴義不法狀,義罷還。彗星見,劾張孚敬妒賢病國,擬議詔旨,輒引以自歸。帝遂罷孚敬。已,孚敬再相。汪鋐承風指以考察謫鼇東陽縣丞。屢遷福建右參議。卒官。 又有張寅者,太倉人。嘉靖初進士。曆南京禦史。嘗劾禮部侍郎黃綰十罪。比張孚敬罷政,寅言其憸邪蠹政,不可悉數,請追所賜封誥、銀章之屬,明正其辟。並劾左都禦史汪鋐陰賊邪媚。帝怒,謫高唐判官。屢遷南京文選郎中。會簡宮僚,改春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檢討。未幾,被劾罷。 *** 贊曰:《書》曰:「非佞折獄,惟良折獄,罔非在中。」又曰:「明啟刑書,胥占鹹庶中。」正言折獄之不可不得其中也。張寅、李鑒,罪狀昭然。中于郭勳、席書之說,廷臣獲罪,而寅還職,鑒宥死。陳洸罪至百七十二條,竟得免死,而猶上書訟冤,凡攻洸之惡與治洸之獄者,逮捕至百數十人。皆由議禮觸眾怒,一言有以深入帝隱。甚矣,佞人之可畏也。夫反成案似於明,出死罪似於仁,而不知其藉端報復,刑罰失中。佞良之辨,可弗審歟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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