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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逵傳


  張逵,字懋登,余姚人。正德十六年進士。改庶吉士。嘉靖元年,授刑科給事中。疏言:「陛下臨禦之初,國是大定。今舉動漸乖,弊端旋複。齋醮繁興,爵賞無紀。政事不關於宰執者非一,刑罰不行於貴近者甚多。台諫會奏而斥為瀆擾,大臣執法而責以回奏。至如崔元封侯,蔣輪市寵,陳萬言乞賜第,先朝貴戚未有若是恩幸也。廖鵬緩死,劉暉得官,李隆複遣官勘問,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縱也。願陛下一反目前之所為。」報聞。給事中劉最、鄧繼曾謫官,逵疏救,不聽。尋伏闕爭「大禮」,下獄廷杖。

  四年十一月上疏曰:「近廷臣所上封事,陛下批答必曰『已有旨處置』,是已行者不可言也。曰『尚議處未定』,是未行者不可言也。二者不言,則是終無可言也。且今日言者,已非陛下初政時比矣。初年,事之大者,既會疏公言之,又各疏獨言之。一不得行,則相聚環視,以不得其言為愧。近者不然,會疏則刪削忌諱以避禍,獨疏則毛舉纖微以塞責。一不蒙譴,則交相慶賀,以苟免為幸。消讜直之氣,長循默之風,甚非朝廷福也。」章下所司。

  尋進右給事中。王科、陳察劾郭勳,帝慰留之。逵與同官鄭自璧、趙廷瑞言:「勳倚奸成橫,用酷濟貪,籠絡貨資,漁獵營伍,為妖賊李福達請屬,為逆党陸完雪冤。溫旨諭留,是旌使縱也。」既複言:「福達誑惑愚民,稱兵犯順。勳黨叛逆,罪不容誅。」不聽。

  尋以言事忤旨,黜為吳江縣丞。複坐福達獄逮問,謫戍遼東邊衛。居十年,母死不得歸,哀痛而卒。隆慶初,贈光祿少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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