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明史 | 上頁 下頁 |
陳察傳 |
|
陳察,字元習,常熟人。弘治十五年進士。授南昌推官。 正德初,擢南京禦史。尋改北。劉瑾既誅,武宗猶日狎群小。察偕同官請務講學,節嗜欲,勤視朝,語甚切直。以養親歸。家居九年,始赴補。會帝將親征宸濠。察請無行,而亟下罪己詔。忤旨,奪俸一年。諭群臣更諫,必置極典。俄巡按雲南。助巡撫何孟春討定彌勒州,以功增秩。世宗即位,疏言金齒、騰沖地極邊徼,既統以巡撫總兵,又有監司守備分轄,無事鎮守中官。因劾太監劉玉、都督沐崧罪。詔並罷還。 嘉靖初,按四川。請罷鎮守中官,不聽。帝親鞫楊言,落其一指。察大呼曰:「臣願以不肖軀易言命,不忍言獨死。」帝目攝之,察不為動。退具疏申理,且請下王邦奇於獄,直聲震朝野。巡視京營,與給事中王科極陳武定侯郭勳貪橫狀。擢南京太僕少卿。疏辭,因請召前給事中劉世賢等二十餘人。帝怒,責以市恩要名,貶遠方雜職。給事中王俊民、鄭一鵬論救,皆奪俸。察補海陽教諭。累遷山西左布政使,入為光祿卿。十二年,以僉都禦史巡撫南、贛。居二年,乞休,因薦前都禦史萬鏜、大理卿董天錫等十四人可用。吏部請從其言。帝奪部臣俸,責察徇私妄舉,斥為民。察居官廉,既歸,敝衣糲食而已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