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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岳譚大初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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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岳,字汝喬,汶上人。嘉靖十一年進士。授戶部主事,曆郎中。督餉宣府,吏進羨金數千,拒之。出知廬州府。稅課歲萬金,例輸府,嶽以代郵傳費。西山薪故供官爨,岳弛以利民。以憂去。服除,改保定,治如廬州。曆山西副使、浙江參政、湖廣按察使、山西右布政使,並以清靜得民。遷右僉都禦史,巡撫保定六府。奏裁徵發冗費十六七,民力遂寬。甫浹歲,引疾去。久之,以貴州巡撫征。尋進左副都禦史,協理院事。隆慶元年,曆吏部左、右侍郎。京察竣,給事中胡應嘉有所申救。嶽詣內閣抗聲曰:「科臣敢留考察罷黜官,有故事乎?」應嘉遂得譴。遷南京禮部尚書,就改吏部。抑浮薄,杜僥倖,南都縉紳憚之。上疏陳六事,帝頗納其言。尋改兵部,參贊機務。未上,給由過家,病卒。詔贈太子太保,諡介肅。 岳清望冠一時,禔躬嚴整。尚書馬森言平生見廉節士二人,岳與譚大初耳。岳知廬州時,王廷守蘇州,以公事遇京口。岳召為金山遊,攜酒一缶,肉一斤,菜數束。廷笑曰:「止是乎?」嶽亦笑曰:「足供我兩人食矣。」歡竟日而還。去廬日,假一蓋禦雨,至即命還之。 *** 譚大初,字宗元,始興人。嘉靖十七年進士。授工部主事。憂歸。起補戶部,改戶科給事中。數論事。曆兵科左給事中,出為江西副使。清軍,多所釋。禦史孫慎以失額為疑,大初曰:「失額罪小,殃民罪大。」嚴嵩親党奪民田,治之不少貸。遷廣西右參政,投劾歸。久之,起故官河南。未上,擢南京右通政。俄遷應天府尹。將赴南都,而穆宗即位,乞以參政致仕,不許。隆慶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,尋遷戶部左侍郎,督倉場。海瑞為僉都禦史,大初力薦瑞。已而屢疏乞休,不允。拜南京戶部尚書,引疾去。家居,田不及百畝。卒年七十五。諡莊懿。 *** 贊曰:當正、嘉之際,士大夫刓方為圓,貶其素履,羔羊素絲之節浸以微矣。陶琰諸人清操峻特,卓然可風。南都列卿,後先相望,不其賢乎。琰之督漕,充嗣之守禦,良永之遏錢獷,周金之弭亂卒,所豎立甚偉。至琰子之直節,廷弼、邦靖之篤行,尤無忝其父兄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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