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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獻夫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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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獻夫,字叔賢,南海人。生而孤。弱冠舉弘治十八年進士,改庶吉士。乞歸養母,遂丁母憂。正德中,授禮部主事,調吏部,進員外郎。與主事王守仁論學,悅之,遂請為弟子。尋謝病歸,讀書西樵山中者十年。 嘉靖改元,夏還朝,道聞「大禮」議未定,草疏曰: 先王制禮,本緣人情。君子論事,當究名實。竊見近日禮官所議,有未合乎人情,未當乎名實者,一則守《禮經》之言,一則循宋儒之說也。臣獨以為不然。按《禮經·喪服》傳曰「何如而可以為人後?支子可也」。又曰「為人後者孰後?後大宗也」。「大宗者,尊之統也」。「不可以絕,故族人以支子後大宗也。適子不得後大宗」。為是禮者,蓋謂有支子而後可以為人後,未有絕人之後以為人後者也。今興獻帝止生陛下一人,別無支庶,乃使絕其後而後孝宗,豈人情哉!且為人後者,父嘗立之為子,子嘗事之為父,故卒而服其服。今孝宗嘗有武宗矣,未嘗以陛下為子。陛下于孝宗未嘗服三年之服,是實未嘗後孝宗也,而強稱之為考,豈名實哉!為是議者,未見其合於《禮經》之言也。 又按程頤《濮議》謂「英宗既以仁宗為父,不當以濮王為親」。此非宋儒之說不善,實今日之事不同。蓋仁宗嘗育英宗于宮中,是實為父子。孝宗未嘗育陛下于宮中,其不同者一。孝宗有武宗為子矣,仁宗未嘗有子也,其不同者二。濮王別有子可以不絕,興獻帝無別子也,其不同者三。豈得以濮王之事比今日之事哉?為是議者,未見其善述宋儒之說也。 若謂孝宗不可無後,故必欲陛下為子,此尤不達于大道者也。推孝宗之心,所以必欲有後者,在不絕祖宗之祀,不失天下社稷之重而已,豈必拘拘父子之稱,而後為有後哉。孝宗有武宗,武宗有陛下,是不絕祖宗之祀,不失天下社稷之重矣,是實為有後也。且武宗君天下十有六年。不忍孝宗之無後,獨忍武宗之無後乎?此尤不通之說也。夫興獻帝當父也,而不得父。孝宗不當父也,而強稱為父。武宗當繼也,而不得繼。是一舉而三失焉,臣未見其可也。 且天下未嘗有無父之國也。瞽瞍殺人,舜竊負而逃。今使陛下舍其父而有天下,陛下何以為心哉!臣知陛下純孝之心,寧不有天下,決不忍不父其父也。說者又謂興獻帝不當稱帝,此尤不達于大道者也。孟子曰「孝子之至,莫大乎尊親」。周公追王太王王季,子思以為達孝。豈有子為天子,父不得稱帝者乎?今日之事,臣嘗為之說曰:陛下之繼二宗,當繼統而不繼嗣。興獻之異群廟,在稱帝而不稱宗。夫帝王之體,與士庶不同。繼統者,天下之公,三王之道也。繼嗣者,一人之私,後世之事也。興獻之得稱帝者,以陛下為天子也。不得稱宗者,以實未嘗在位也。伏乞宣示朝臣,複稱孝宗曰『皇伯』,興獻帝曰『皇考』,別立廟祀之。夫然後合於人情,當乎名實,非唯得先王制禮之意,抑亦遂陛下純孝之心矣。 疏具,見廷臣方抵排異議,懼不敢上,為桂萼所見,與席書疏並表上之。帝大喜,立下廷議。廷臣遂目獻夫為奸邪,至不與往還。獻夫乃杜門乞假,既不得請,則進《大禮》上下二論,其說益詳。時已召張璁、桂萼于南京,至即用為翰林學士,而用獻夫為侍講學士。攻者四起,獻夫亦力辭。帝卒用諸人議定「大禮」,由是荷帝眷與璁、萼埒。四年冬進少詹事。獻夫終不自安,謝病歸。 六年召修《明倫大典》。獻夫與霍韜同裡,以議禮相親善,又同赴召,乃合疏言:「自古力主為後之議者,宋莫甚于司馬光,漢莫甚于王莽。主《濮議》者,光為首,呂誨、範純仁、呂大防附之,而光之說惑人最甚。主哀帝議者,莽為首,師丹、甄邯、劉歆附之,而莽之說流毒最深。宋儒祖述王莽之說以惑萬世,誤後學。臣等謹按《漢書》、《魏志》、《宋史》,略采王莽、師丹、甄邯之奏,與其事始末,及魏明帝之詔,濮園之議,論正以附其後。乞付纂修官,參互考訂,俾天下臣子知為後之議實起于莽,宋儒之論實出於莽,下洗群疑,上彰聖孝。」詔語下其書於史館。還朝未幾,命署大理寺事,與璁、萼覆讞李福達獄。萼等議馬錄重辟,獻夫力爭得減死。其年九月拜禮部右侍郎,仍兼學士,直經筵日講。尋代萼為吏部左侍郎,複代為禮部尚書。《明倫大典》成,加太子太保。 獻夫視璁、萼性寬平,遇事亦間有執持,不盡與附會。萼反陳洸獄,請盡逮問官葉應驄等,以獻夫言多免逮。思恩、田州比歲亂,獻夫請專任王守仁,而罷鎮守中官鄭潤、總兵官朱騏,帝乃召潤、騏還。思、田既平,守仁議築城建邑,萼痛詆之。獻夫曆陳其功狀,築城得毋止。璁、萼與楊一清構,獻夫因災異進和衷之說,且請收召謫戍削籍余寬、馬明衡輩,而倍取進士之數。帝優詔答之,寬等卒不用。獻夫以尼僧、道姑傷風化,請勒令改嫁,帝從之。又因霍韜言,盡汰僧道無牒、毀寺觀私創者。帝欲殺陳後喪,獻夫引禮固爭。尋複代萼為吏部尚書。萼、璁罷政,詔吏部核兩人私黨。獻夫言:「陸粲等所劾百十人,誣者不少。昔攻璁、萼者,以為黨而去之。今附璁、萼者,又以為黨而去之。縉紳之禍何時已。」乃奏留黃綰等二十三人,而黜儲良才等十二人。良才者,初為禦史,以考察黜。上疏詆楊廷和,指吏部侍郎孟春等為奸黨,萼因請複其職。至是斥去,時論快之。安昌伯錢維圻卒,庶兄維垣請嗣爵。獻夫言外戚之封不當世及,曆引漢、唐、宋事為證。帝善其言,下廷議,外戚遂永絕世封。 璁、萼既召還,羽林指揮劉永昌劾都督桂勇,語侵萼及兵部尚書李承勳。又劾禦史廖自顯,自顯坐逮。已,又訐兵部郎中盧襄等。獻夫請按治永昌,毋令奸人以蜚語中善類。帝不從。獻夫遂求退,帝亦不允。給事中孫應奎劾獻夫私其親故大理少卿洗光、太常卿彭澤。帝不聽。都給事中夏言亦劾獻夫壞選法,徙張璁所惡浙江參政黃卿於陝西,而用璁所愛党以平代,邪回之彭澤逾等躐遷太常,及他所私昵,皆有跡,疑獻夫交通賄賂。疏入,帝令卿等還故官。獻夫及璁疏辨,因引退。帝重違二人意,複令卿等如前擬。 頃之,給事中薛甲言:「劉永昌以武夫劾塚宰,張瀾以軍餘劾勳臣,下淩上替,不知所止,願存廉遠堂高之義,俾小人不得肆攻訐。」章下吏部。獻夫等請從甲言,敕都察院嚴禁吏民,毋得譸張亂政,並飭兩京給事禦史及天下撫按官論事,先大體毋責小疵。當是時,帝方欲廣耳目,周知百僚情偽,得獻夫議不懌,報罷。於是給事中饒秀劾甲阿附:「自劉永昌後,言官未聞議大臣,獨夏言、孫應奎、趙漢議及璁、獻夫耳。漢已蒙詰譴,言、應奎所奏皆用人行政之失,甲乃指為毛舉細故,而頌大臣不已。貪縱如郭勳,亦不欲人言。必使大臣橫行,群臣緘口。萬一有逆人廁其間,奈何!」奏入,帝心善其言。下吏部再議。甲具疏自明,帝惡其不俟部奏,命削二官出之外。部謂甲已處分,不復更議。帝責令置對,停獻夫俸一月,郎官倍之。獻夫不自得,兩疏引疾。帝即報允,然猶虛位以俟。 十年秋有詔召還。獻夫疏辭,舉梁材、汪鋐、王廷相自代。帝手詔褒答,遣行人蔡靉趣之。靉及門,獻夫潛入西樵,以疾辭。既而使命再至,雲將別用,乃就道。明年五月至京,命以故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輔政。初,賜獻夫銀章曰「忠誠直諒」,令有事密封奏聞。獻夫歸,上之朝,至是複賜如故。吏部尚書王瓊卒,命獻夫掌之。獻夫家居,引體自尊,監司謁見,輒稱疾不報。家人姻党橫於郡中,鄉人屢訐告,僉事龔大稔聽之。獻夫還朝,囑大稔。會大稔坐事落職,疑獻夫為之,遂上疏列其不法數事,詞連霍韜。獻夫疏辨,帝方眷獻夫,大稔遂被逮削籍。十月彗見東井。禦史馮恩詆獻夫凶奸肆巧辨,播弄威福,將不利於國家,故獻夫掌吏部而彗見。帝怒,下之獄。獻夫亦引疾乞休,優詔不允。 獻夫飾恬退名,連被劾,中恧。雖執大政,氣厭厭不振。獨帝欲殺張延齡,常力爭。而其時桂萼已前卒。張璁最寵,罷相者屢矣。霍韜、黃宗明言事一不當,輒下之吏。獻夫見帝恩威不測,居職二歲,三疏引疾。帝優詔許之,令乘傳,予道裡費。家居十年卒。先已加柱國、少保,乃贈太保,諡文襄。 獻夫緣議禮驟貴。與璁、萼共事,持論頗平恕,故人不甚惡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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