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明史 | 上頁 下頁
張漢卿傳


  張漢卿,字元傑,儀封人。正德六年進士。授魏縣知縣,征拜刑科給事中。嘗陳杜僥倖、廣儲積、慎刑獄三事,深切時弊。不報。武宗將南巡,偕同官伏闕諫。

  世宗嗣位,從巡撫李鐸言,發帑金二十萬優恤宣府軍民。以漢卿言,併發十三萬於大同。屢遷戶科都給事中。

  嘉靖元年冬,與同官上言:「陛下軫念畿輔莊田之害,遣官會勘。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佔者,盡以給民。王言一布,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!乃者給事中夏言、禦史樊繼祖、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薰皮廠、安州鷹房草場,詔旨留用。所司執奏,迄不肯從,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。皮廠起于馬永成,鷹房創于穀大用,皆奪民業為之。今馬俊、趙霦恃藩邸舊恩,妄求免革,是複蹈永成、大用故轍也。乞盡還之民,而嚴罪俊、霦,為欺罔者戒。」後父陳萬言請營新第,既又乞莊田,內官吳勳等請督蘇州織造,漢卿皆極諫。不納。應天諸府大旱,帝將鬻淮、浙餘鹽及所沒產,易銀振之。漢卿言:「易銀緩,非發帑金不可。」帝為發銀十五萬。

  未幾,複偕同官言:「今天下一歲之供,不給一歲之用,加以水旱頻仍,物力殫屈。陛下方躬行節儉,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,是欲括戶部之銀也。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,欲行京倉撥補,是欲耗太倉之粟也。夫內庫不足,取之計部;計部不足,取之郡邑小民。郡邑小民將安取哉?今東南洊饑,民至骨肉相食,而搜括之令頻行,臣等竊以為不可。」報聞。已,又劾席書振濟乖方,乞遣官往勘,正其欺罔罪。帝方眷書甚,驛召為禮部尚書,不罪也。

  初,興獻帝議加皇號,漢卿力爭,至是,又倡眾伏闕。兩受杖,斥為民。二十年,言官邢如默、賈准等會薦天下遺賢,及漢卿,終不召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