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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文華傳


  徐文華,字用光,嘉定州人。正德三年進士。授大理評事。擢監察禦史,巡按貴州。乖西苗阿雜等倡亂,偕巡撫魏英討之,破寨六百三十。璽書獎勞。

  江西副使胡世甯坐論甯王宸濠系詔獄,文華抗疏救曰:「世寧上為聖朝,下為宗室,竭誠發憤,言甫脫口,而禍患隨之,亦可哀也。甯王威焰日以張,隱患日以甚。失今不戢,容有紀極。顧又置世寧重法,杜天下之口,奪忠鯁之氣,弱朝廷之勢,啟宗藩之心,招意外之變,皆自今日始矣。」不納。

  帝遣中官劉允迎佛烏斯藏,文華力諫。不報。馬昂納妊身女弟于帝,又疏諫曰:「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婦。陛下萬乘至尊,乃有此舉,返之於心則不安,宣之於口則不順,傳之天下後世則可醜。誰為陛下進此者,罪可族也。萬一防閑闊略,不幸有李園、呂不韋之徒乘間投隙,豈細故哉。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闥,陛下降絀等威,與之亂服雜坐,或同臥起,壞祖宗法,莫此為甚。馬姬專寵於內,昂等弄權於外,禍機竊發,有不可勝言者。乞早誅以絕禍源。」亦不報。文華既數進直言,帝及諸近幸皆銜之。會文華條上宗廟禮儀,祧廟、禘祫、特享、出主、祔食,凡五事。考證經義,悉可施行。帝怒,責其出位妄言,章下所司。禮官暗於經術,又阿帝意,遂奏文華言非是。命下詔獄,黜為民。時正德十一年十月也。

  世宗即位,起故官,曆河南按察副使。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,入為大理右少卿,尋轉左。時方議興獻帝「大禮」,文華數偕諸大臣力爭。明年七月複倡廷臣伏闕哭諫,坐停俸四月。已,席書、張璁、桂萼、方獻夫會廷臣大議,文華與汪偉、鄭嶽猶力爭。武定侯郭勳遽曰:「祖訓如是,古禮如是,璁等言當。書曰大臣事君,當將順其美。」議乃定。及改題廟主,文華諫曰:「孝宗有祖道焉,不可以伯考稱。武宗有父道焉,不可以兄稱。不若直稱曰『孝宗敬皇帝』、『武宗毅皇帝』,猶兩全無害也。」疏入,命再奪俸。

  六年秋,李福達獄起。主獄者璁、萼、獻夫,以議禮故憾文華等,乃盡反獄詞,下文華與諸法官獄。獄具,責文華阿附禦史殺人,遣戍遼陽。遇赦,卒於道。隆慶初,贈左僉都禦史。

  自大學士毛紀、侍郎何孟春去位,諸大臣前爭「大禮」者,或依違順旨,文華顧堅守前議不變。其被譴不以罪,士論深惜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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