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明史 | 上頁 下頁 |
張鼐傳 |
|
張鼐,字用和,曆城人。成化十一年進士。授襄陵知縣,入為禦史。憲宗末年數笞言官,鼐力諫。又嘗劾妖僧繼曉、方士鄧常恩等。帝心惡之。出按江西。盜賊多強宗佃僕,鼐與巡撫閔珪交奏其事。尹直等構之,乃貶珪而坐鼐尹旻黨,謫郴州判官。 弘治初,擢河南僉事,進參議,以協治黃陵岡遷副使。十五年進按察使。鼐官河南久,屢遭河患,督治有方,民為立祠。是年秋,擢右僉都禦史巡撫遼東。時軍政久馳,又許余丁納資助驛遞,給冠帶,複其身。邊人競援例避役。鼐言不可,因條上定馬制、核屯糧、清隱占、稽客戶、減軍伴數事,悉允行。尋劾分守中官劉恭貪虐罪,築邊牆自山海關迄開原靉陽堡凡千餘裡。遼撫自徐貫後,曆張岫、張玉、陳瑤、韓重四人,多得罪去,至鼐稱能。 武宗立,移撫宣府。正德改元,召還,尋進右副都禦史署院事。有知縣犯贓當褫職,卒殺人當抵死。劉瑾納重賄,欲寬之,鼐執不可,出為南京右都禦史。焦芳子黃中欲強市其居,畀通政魏訥,鼐不從,芳父子亦怨之。會瑾遣給事中王翊等核遼東軍餉,還奏芻粟多浥爛,遂以為守臣罪,逮鼐及繼任巡撫馬中錫、鄧章,前參政冒政,參議方矩,郎中王藎、劉繹下詔獄,令其家人輸米遼東。鼐坐輸二千石,以力不辦,系遼東。久之,總兵官毛倫等具奏諸人苦狀,請得折價,瑾勉從之。閱三年事始竟,皆斥為民。瑾誅,複官。鼐前卒,世宗初予恤。 冒政,泰州人。鼐同年進士,曆官右副都禦史,巡撫寧夏。守官廉,劉瑾覬賄不得,遂假遼東事逮之,罰米至三千石。瑾誅,複職致仕。久之,卒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