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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敷華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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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敷華,字公實,安福人。父洪,禦史,死土木難。敷華少負氣節。年七歲,裡社樹為祟,麾群兒盡伐之。景泰初,錄死事後,入國學。舉天順八年進士,選庶吉士。成化元年,與劉大夏願就部曹。除兵部主事,曆郎中。廉重不撓,名等於大夏。 十一年,出為浙江參議。景寧礦盜起,至數千人。敷華諭散之,執其魁十二人。居浙十餘年,曆布政使。弘治初,遷湖廣。歲饑,令府縣大修學宮,以傭直資餓者。擢右副都禦史,巡撫山西。中道奔喪,服闋還故官。部內賦輸大同,困於折價。敷華請太原以北可通車者仍輸米,民便之。改撫陝西,制婚娶、喪葬之式,納民於禮。妖僧據終南山為逆,廷議用兵,尚書馬文升曰:「張都禦史能辦此。」敷華果以計縛僧歸。遷南京兵部右侍郎。 十二年改右都禦史,總督漕運兼巡撫淮、揚諸府。高郵湖堤圮,浚深溝以殺水勢。又築寶應堤。民利賴焉。改掌南京都察院。與吏部尚書林瀚、僉都禦史林俊、祭酒章懋,稱「南都四君子」,就遷刑部尚書。 正德元年召為左都禦史。其冬,大臣與言官請去劉瑾等,內閣力主之。帝猶豫,敷華乃上言:「陛下宴樂逸遊,日狎憸壬,政令與詔旨相背,行事與成憲交乖,致天變上幹,人心下拂。今給事中劉蒨,禦史朱廷聲、徐鈺等連章論列,但付所司。英國公懋與臣等列名上請,但雲『朕自處置」。臣竊歎惑,請略言時政之弊。如四十萬庫藏已竭,而取用不已。六七歲童子何知,而招為勇士。織造已停,傳奉已革,尋複如故。鹽法、莊田方遣官清核,而奏乞之疏隨聞。中官監督京營、鎮守四方者,一時屢有更易。政令紛拏,弊端滋蔓。夫國家大事,百人爭之不足,數人壞之有餘。願陛下審察。」疏入,不報。 既而朝事大變,宦官勢益張。至除夕朝罷,忽傳旨與楊守隨俱致仕。敷華即日就道。至徐州洪,坐小艇,觸石幾溺死。瑾恨未已,欲借湖廣倉儲浥爛,坐以贓罪。修撰康海過瑾曰:「吾秦人愛張公如父母,公忍相薄耶?」瑾意稍解,猶坐敷華奸黨,與守隨等榜名朝堂。明年六月病且革,衣冠揖家廟,就榻而卒。瑾誅後二年,贈太子少保,諡簡肅。 敷華性剛介。弘治時,劉大夏常薦之,帝曰:「敷華誠佳,但為人太峻耳。」為部郎奉使,盜探其囊,得七金而已。 孫鼇山,官禦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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