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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弘至傳


  張弘至,字時行,華亭人,南安知府弼子也。舉弘治九年進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給事中。

  十二年冬,陳初政漸不克終八事:「初汰傳奉官殆盡;近匠官張廣寧等一傳至百二十餘人,少卿李綸、指揮張玘等再傳至百八十餘人。異初政者一。初追戮繼曉,逐番僧、佛子;近齋醮不息。異初政者二。初去萬安、李裕輩,朝彈夕斥;近被劾數十疏,如尚書徐瓊者猶居位。異初政者三。初聖諭有大政召大臣面議;近上下否隔。異初政者四。初撤增設內官;近已還者複去,已革者複增。異初政者五。初慎重詔旨,左右不敢妄幹;近陳情乞恩率俞允。異初政者六。初令兵部申舊章,有妄乞升武職者奏治;近乞升無違拒。異初政者七。初節光祿供億;近冗食日繁,移太倉銀賒市廛物。異初政者八。」帝下所司。

  邊將王杲、馬昇、秦恭、陳瑛失機論死,久系。弘至請速正典刑。親王之藩者,所次舍率營蓆殿,並從官幕次,俱飾絨毯、錦帛,因弘至言多減省。孝宗晚年,從廷臣請,遣官核騰驤四衛虛冒弊,以太監甯瑾言而止。弘至抗章爭,會兵部亦以為言,乃卒核之。

  武宗立,以戶科右給事中奉使安南。還遷都給事中,母憂歸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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