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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澤孔友諒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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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澤,閩縣人。永樂十年進士。擢河南左參政。南陽多流民,拊循使複業。嘗率丁役至北京,周恤備至。久之,調湖廣。仁宗即位,入覲,言時政,多見采。 宣宗立,下詔求言。澤上疏言正心、恤民、敬天、納諫、練兵、重農、止貢獻、明賞罰、遠嬖幸、汰冗官十事。其言遠嬖幸曰:「刑餘之人,其情幽陰,其慮險譎。大奸似忠,大詐似信,大巧似愚。一與之親,如飲醇酒,不知其醉;如噬甘臘,不知其毒。寵之甚易,遠之甚難。是以古者宦寺不使典兵干政,所以防患於未萌也。涓涓弗塞,將為江河。此輩宜一切疏遠,勿使用事。漢、唐已事,彰彰可監。」當成祖時,宦官稍稍用事,宣宗浸以親幸。澤於十事中此為尤切。帝雖嘉歎,不能用也。其後設內書堂,而中人多通書曉文義。宦寺之盛,自宣宗始。 宣德三年擢浙江布政使。複上言平陽、麗水等七縣銀冶宜罷,並請盡罷諸坑冶,語甚切。帝歎息曰:「民困若此,朕何由知?遣官驗視,酌議以聞。」澤在官有政績,然多暴怒,鹽運使丁鎡不避道,撻之,為所奏。巡按禦史馬謹亦劾澤九載秩滿,自出行縣,斂白金三千兩償官物,且越境過家。遂逮下獄。正統六年黜為民。初,澤奏金華、台州戶口較洪武時耗減,而歲造弓箭如舊,乞減免。下部議得允,而澤已罷官逾月矣。 *** 孔友諒,長洲人。永樂十六年進士。改庶吉士,出知雙流縣。宣宗初,上言六事: 一曰,守令親民之官,古者不拘資格,必得其人;不限歲月,使盡其力。今居職者多不知撫字之方,而廉幹得民心者,又遷調不常,差遣不一。或因小事連累,朝夕營治,往來道路,日不暇給。乞敕吏部,擇才望素優及久曆京官者任之。諭戒上司,毋擅差遣,假以歲月,責成治效。至遠缺佐貳,多經裁減,獨員居職。或遇事赴京,多委雜職署事,因循苟且,政令無常,民不知畏。今後路遠之缺,常留一正員任事,不得擅離,庶法有常守。 二曰,科舉所以求賢,必名實相副,非徒誇多而已。今秋闈取士動一二百人。弊既多端,僥倖過半。會試下第,十常八九,其登第者,實行或乖。請於開科之歲,詳核諸生行履。孝弟忠信、學業優贍者,乃許入試。庶浮薄不致濫收,而國家得真才之用。 三曰,祿以養廉,祿入過薄,則生事不給。國朝制祿之典,視前代為薄。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,其餘大小官自折鈔外,月不過米二石,不足食數人。仰事俯育,與道路往來,費安所取資?貪者放利行私,廉者終窶莫訴。請敕戶部勘實天下糧儲,以歲支之餘,量增官俸。仍令內外風憲官,採訪廉潔之吏,重加旌賞。則廉者知勸,貪者知戒。 四曰,古者賦役量土宜,驗丁口,不責所無,不盡所有。今自常賦外,複有和買、採辦諸事。自朝廷視之,不過令有司支官錢平買。而無賴之輩,關通吏胥,壟斷貨物,巧立辨驗、折耗之名,科取數倍,奸弊百端。乞盡停採買,減諸不急務,則國賦有常,民無科擾。 其二事言汰冗員,任風憲,言者多及之,不具載。 宣德八年,命吏部擇外官有文學者六十八人試之,得友諒及進士胡端禎等七人,悉令辦事六科。居二年,皆授給事中,惟友諒未授官而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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