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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面分司官


  平理庶獄,采摭民隱,漢、唐以來,賢主以為恤民之令典。官不常設,有詔,則選材望官為之。

  分決諸道滯獄使。聖宗統和九年,命邢抱樸等五員,又命馬守瑛等三員,分決諸道滯獄。

  按察諸道刑獄使。開泰五年遣劉涇等分路按察刑獄。

  採訪使。太宗會同三年命於骨鄰為採訪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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