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舊五代史·唐書 | 上頁 下頁
羅貫傳


  羅貫,不知何許人。進士及第,累曆台省官,自禮部員外郎為河南令。貫為人強直,正身奉法,不避權豪。時宦官伶人用事,凡請托於貫者,其書盈閣,一無所報,皆以示郭崇韜,因奏其事,由是左右每言貫之失。

  先是,梁時張全義專制京畿,河南、洛陽僚佐,皆由其門下,事全義如廝僕。及貫授命,持本朝事體,奉全義稍慢,部民為府司庇護者,必奏正之。全義怒,因令女使告劉皇后從容白于莊宗,宦官又言其短,莊宗深怒之。

  會莊宗幸壽安山陵,道路泥濘,莊宗訪其主者,宦官曰;「屬河南縣。」促令召貫至,奏曰:「臣初不奉命,請詰稟命者。」

  帝曰:「卿之所部,反問他人,何也?」命下府獄,府吏榜笞,促令伏款。翌日,傳詔殺之。

  郭崇韜奏曰:「貫別無贓狀,橋道不修,法未當死。」莊宗怒曰:「母后靈駕將發,天子車輿往來,橋道不修,是誰之過也?」

  崇韜奏曰:「貫縱有死罪,俟款狀上奏,所司議讞,以朝典行之,死當未晚。今以萬乘之尊,怒一縣令,俾天下人言陛下使法不公矣!」莊宗曰:「既卿所愛,任卿裁決。」因投袂入宮。

  崇韜從而論列,莊宗自闔殿門,不得入。即令伏法,曝屍於府門,冤痛之聲,聞於遠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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