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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正言傳


  王正言,鄆州人。父志,濟陰令。正言早孤貧,從沙門學,工詩,密州刺史賀德倫令歸俗,署郡職。德倫鎮青州,表為推官;移鎮魏州,改觀察判官。莊宗平定魏博,正言仍舊職任,小心端慎,與物無競。嘗為同職司空頲所淩,正言降心下之。頲誅,代為節度判官。

  同光初,守戶部尚書、興唐尹。時孔謙為租庸副使,常畏張憲挺特,不欲其領使,乃白郭崇韜留憲于魏州,請宰相豆盧革判租庸。未幾,複以盧質代之。孔謙白雲:「錢谷重務,宰相事多,簿籍留滯。」又雲:「盧質判二日,便借官錢,皆不可任。」意謂崇韜必令己代其任,時物議未允而止,謙沮喪久之。李紹宏曰:「邦計國本,時號怨府,非張憲不稱職。」即日征之。孔謙、段徊白崇韜曰:「邦計雖重,在侍中眼前,但得一人為使即可。魏博六州戶口,天下之半,王正言操守有餘,智力不足,若朝廷任使,庶幾與人共事;若專制方隅,未見其可。張憲才器兼濟,宜以委之。」崇韜即奏憲留守魏州,征王正言為租庸使。正言在職,主諾而已,權柄出於孔謙。正言不耐繁浩,簿領縱橫,觸事遺忘,物論以為不可,即以孔謙代之,正言守禮部尚書。

  三年冬,代張憲為興唐尹,留守鄴都。時武德使史彥瓊,監守鄴都,廩帑出納,兵馬制置,皆出彥瓊,將佐官吏,頤指氣使,正言不能以道禦之,但趑趄聽命。至是,貝州戍兵亂,入魏州,彥瓊望風敗走,亂兵剽劫坊市。正言促召書吏寫奏章,家人曰:「賊已殺人縱火,都城已陷,何奏之有。」是日,正言引諸僚佐謁趙在禮,【《通鑒》:正言索馬,不能得,乃帥僚佐步出府門謁在禮。】望塵再拜請罪。在禮曰:「尚書重德,勿自卑屈,余受國恩,與尚書共事,但思歸之眾,倉卒見迫耳。」因拜正言,厚加慰撫。

  明宗即位,正言求為平盧軍行軍司馬,因以授之,竟卒于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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