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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孤鬱傳


  獨孤郁,河南人。父及,天寶末與李華、蕭潁士等齊名。善為文,所著《仙掌銘》,大為時流所賞,位終常州刺史。鬱,貞元十四年登進士第,文學有父風,尤為舍人權德輿所稱,以子妻之。貞元末,為監察禦史。

  元和初,應制舉才識兼茂、明於體用,策入第四等,拜左拾遺。太子司議郎杜從郁拜左補闕,鬱與同列,論之曰:「從鬱是宰臣佑之子,父居宰執,從郁不宜居諫列。」乃改為左拾遺,又論曰:「補闕之與拾遺,資品雖殊,同是諫官,若時政或有得失,不可令子論父。」從鬱竟改他官。

  四年,轉右補闕,又與同列拜章論中官吐突承璀不宜為河北招討使,乃改招撫宣慰使。

  五年,兼史館修撰。尋召充翰林學士,遷起居郎。權德輿作相,鬱以婦公辭內職。憲宗曰:「德輿乃有此佳婿。」因詔宰相于士族之家,選尚公主者。遷郁考功員外郎,充史館修撰、判館事,預修《德宗實錄》。

  七年,以本官複知制誥。八年,轉駕部郎中。其年十月,複召為翰林學士。九年,以疾辭內職。十一月,改秘書少監,卒。

  郁弟朗,嘗居諫官,請罷淮西用兵,不協旨,貶興元戶曹。入為監察禦史,轉殿中。十五年,兼充史館修撰,遷都官員外郎。

  長慶初,諫議大夫李景儉於史館飲酒,憑醉謁宰相,語辭侵侮;朗坐同飲,出為漳州刺史。入為左司員外郎,遷諫議大夫。揚州節度使王播罷兼鹽鐵使,行賂于中人,求複領銅鹽。朗上章論之。

  寶曆元年十一月,拜禦史中丞。二年六月,賜金紫之服。侍御史李道樞乘醉謁朗;朗劾之,左授司議郎。憲府故事,三院禦史由大夫、中丞自辟,請命於朝。時崔晃、鄭居中不由憲長而除,皆丞相之僚舊也,敕命雖行,朗拒而不納,晃竟改太常博士,居中分司東台。其年十月,高少逸入閣失儀,朗不彈奏,宰相銜阻崔晃事,左授少逸贊善大夫,朗亦罰俸。朗稱執法不稱,乞罷中丞,敬宗令中使諭之,不允其讓。文宗即位,改工部侍郎。太和元年八月,出為福州刺史、禦史中丞、福建觀察使。是月赴官,暴卒于路,贈右散騎常侍。

  鬱子庠,亦登進士第。大中後官達,亦至侍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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