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竇易直傳


  竇易直,字宗玄,京兆人。祖元昌,彭州九瀧縣令。父彧,廬州刺史。易直舉明經,為秘書省校書郎,再以判入等,授藍田尉。累曆右司、兵部、吏部三郎中。元和六年,遷禦史中丞。謝日,賜緋魚袋。八年,改給事中。九月,出為陝虢都防禦觀察使,仍賜紫。入為京兆尹。萬年尉韓晤奸贓事發,易直令曹官韋正晤訊之,得贓三十萬。上意其未盡,詔重鞫,坐贓三百萬,貶易直金州刺史,正晤長流昭州。十三年六月,遷宣州刺史、宣歙池都團練觀察等使。

  長慶二年七月,汴州將李絺逐其帥李願,易直聞之,欲出官物以賞軍。或謂易直曰:「賞給無名,卻恐生患。」乃已。軍士已聞之。時江、淮旱,水淺,轉運司錢帛委積不能漕,州將王國清指以為賞,激諷州兵謀亂。先事有告者,乃收國清下獄。其党數千,大呼入獄中,篡取國清而出之,因欲大剽。易直登樓謂將吏曰:「能誅為亂者,每獲一人,賞十萬。」眾喜,倒戈擊亂黨,並擒之。國清等三百餘人,皆斬之。九月,以李德裕代還,為吏部侍郎。十一月,改戶部,兼御史大夫,判度支。四年五月,以本官同平章事,判使如故。改門下侍郎,封晉陽郡公。

  寶曆元年七月,罷判度支。大和二年十月罷相,檢校左僕射、平章事、襄州刺史、山南東道節度使。五年,入為左僕射,判太常卿事。十一月,檢校司空、鳳翔尹、鳳翔隴節度使。六年,以疾求還京師。七年四月卒,贈司徒,諡曰恭惠。

  易直自入仕十年余,常居散秩,不應請辟;及居方任,亦以公廉聞。在相位,未嘗論用親党,凡於公舉,即無所避。然元和中,吏部尚書鄭余慶議僕射上日儀制,不與隔品官亢禮。易直時為禦史中丞,奏駁余慶所議。及易直為左僕射,卻行隔品致敬之禮,時論非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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