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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適之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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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適之,一名昌,恒山王承乾之孫也。父象,官至懷州別駕。適之神龍初起家拜左衛郎將。開元中,累遷通州刺史,以強幹見稱。時給事中韓朝宗為按察使,特表薦之,擢拜秦州都督。俄轉陝州刺史,入為河南尹。適之性簡率,不務苛細,人吏便之。歲余,拜御史大夫。開元二十七年,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,知節度事。適之以祖得罪見廢,父又遭則天所黜,葬禮有闕,上疏請歸葬昭陵之闕內。於是下詔追贈承乾為恒山湣王,象為越州都督、郇國公,伯父厥及亡兄數人並有褒贈。數喪同至京師,葬禮甚盛,仍刊石於墳所。俄拜刑部尚書。適之雅好賓友,飲酒一鬥不亂,夜則宴賞,晝決公務,庭無留事。 天寶元年,代牛仙客為左相,累封清和縣公。與李林甫爭權不葉,適之性疏,為其陰中。林甫嘗謂適之曰:「華山有金鑛,采之可以富國,上未之知。」適之心善其言,他日從容奏之。玄宗大悅,顧問林甫,對曰:「臣知之久矣。然華山陛下本命,王氣所在,不可穿鑿,臣故不敢上言。」帝以為愛己,薄適之言疏。隴右節度皇甫惟明、刑部尚書韋堅、戶部尚書裴寬、京兆尹韓朝宗,悉與適之善,林甫皆中傷之,構成其罪,相繼放逐。適之懼不自安,求為散職。五載,罷知政事,守太子少保。遽命親故歡會,賦詩曰:「避賢初罷相,樂聖且銜杯。為問門前客,今朝幾個來?」竟坐與韋堅等相善,貶宜春太守。後禦史羅希奭奉使殺韋堅、盧幼臨、裴敦複、李邕等於貶所,州縣且聞希奭到,無不惶駭。希奭過宜春郡,適之聞其來,仰藥而死。 子季卿,弱冠舉明經,頗工文詞。應制舉,登博學宏詞科,再遷京兆府鄠縣尉。肅宗朝,累遷中書舍人,以公事坐貶通州別駕。代宗即位,大舉淹抑,自通州征為京兆少尹。尋複中書舍人,拜吏部侍郎。俄兼御史大夫,奉使河南、江淮宣慰,振拔幽滯,進用忠廉,時人稱之。在銓衡數年,轉右散騎常侍。季卿有宇量,性識博達,善與人交,襟懷豁如。其在朝以進賢為務,士以此多之。大曆二年卒,贈禮部尚書。 孫融,立性嚴整,善吏事。貞元十年,曆官至渭州節度使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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