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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禮兵刑工部所轄諸司


  榷貨務。(在京諸稅系中運司,見錢皆權於本務收。)使,從六品。副使,從七品。掌發賣給隨路香茶鹽鈔引。

  交鈔庫。使,(舊正八品,後升從七品,貞祐複。)掌諸路交鈔及檢勘錢鈔、換易收支之事。副使,從八品。掌書押印合同。判官,正九品。(貞祐二年作從九品。)都監,二員。(見《泰和令》。)

  印造鈔引庫。(大安二年兼抄紙坊。)使,從八品。副,正九品。判,正九品。掌監視印造勘覆諸路交鈔、鹽引,兼提控抄造鈔引紙。(承安四年,罷四小庫,並罷庫判四員。至甯元年設二員,貞祐二年作從九品。)

  抄紙坊。(大安二年以印造鈔引庫兼。貞祐二年複置,仍設小都監二員。)使,從八品。(貞祐二年同隨朝。)副使,正九品。判,從九品。

  交鈔庫物料場。(至甯元年置。)場官。(舊正八品,後作正九品。)掌收支交鈔物料。

  隨處交鈔庫抄紙坊。使,從八品。(貞祐二年,設於上京、西京、北京、東平、大名、益都、咸平、真定、河間、平陽、太原、京兆、平涼、廣寧等府,瑞、蔚、平、清、通、順、薊等州,貞祐三年罷之。)

  平准務。(元光二年五月設,十月罷。)使,從六品。副使,從七品。勾當官六員。

  ——右自榷貨務以下,皆屬尚書戶部。

  惠民司。令,從六品。掌修合發賣湯藥。(舊又設丞一員。大定三年,有司言:「惠民歲入息錢不償官吏俸。」上曰:「設此本欲濟民,官非人,怠於監視藥物,財費何足計哉!可減員而已。」)直長,正八品。都監,正九品。

  ——右屬尚書禮部。

  四方館。使,正五品。副使,從六品。掌提控諸路驛舍驛馬並陳設器皿等事。

  法物庫。(元兼管大樂,貞元二年改付太常寺。)使,從六品。副使,從七品。掌鹵簿儀仗車輅法服等事。直長,正八品。(泰和三年省。)

  承發司。管勾,從七品。同管勾,從八品。掌受發省部及外路文字。

  ——右屬尚書兵部。

  萬甯宮提舉司。(舊大寧宮,更名壽安宮,又更今名。)提舉,從六品。同提舉,從七品。掌守護宮城殿位。(本把五人。)

  慶甯宮提舉司。提舉,正七品。兼龍門縣令。同提舉,正八品。兼儀鸞監。

  ——右屬尚書刑部。

  修內司。(大定七年設。)使,從五品。副使,從六品。掌宮中營造事。(兵匠一千六十五人,兵夫二千人,仍命少府監長官提控。)直長二員,正八品。部役官四員,正八品。掌監督工役。受給官二員,正八品。掌支納諸物。

  都城所。提舉,從六品。同提舉,從七品。掌修完廟社及城隍門鑰、百司公廨、系官舍屋並栽植樹木工役等事。左右廂官各二員,正八品。掌監督工役。受給官二員,正八品。掌支納諸物及埏埴等事。

  祗應司。提點,從五品。令,從六品。丞,從七品。掌給宮中諸色工作。直長,正八品。收支庫都監、同監。(泰和元年置。)

  甄官署。令,從六品。丞,從七品。直長,正八品。掌劖石及埏埴之事。

  上林署。提點,從五品。(泰和八年創,大安二年省。)令,從六品。掌諸苑園池沼、種植花木果蔬及承奉行幸舟船事。丞,從七品。(大定七年,增一員,分司南京,以勾判兼之。大安三年複省一員。)直長二員,正八品。花木局都監、同監。舊設接手官四人,泰和元年罷,複以諸司人內置都監、同監二員。貞祐三年罷都、同監、以同樂園管勾兼。熙春園都監、同監三員。(泰和四年置,貞祐三年省。)同樂園管勾二員,每年額辦課程,隸南運司。宣宗南遷,罷課,改為隨朝職,正八品。

  ——右皆屬尚書工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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