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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興國傳


  大興國,事熙宗為寢殿小底,權近侍局直長,最見親信,未嘗去左右。每逮夜,熙宗就寢,興國時從主者取符鑰歸家,主者即以付之,聽其出入以為常。

  皇統九年,海陵生日,熙宗使興國以宋司馬光畫像及他珍玩賜海陵,悼後亦以物附賜,熙宗不悅,杖興國一百。

  海陵謀弑,意先得興國乃可伺間入宮行大事,且度興國無罪被杖必有怨望心,可乘此說之,乃因李老僧結興國。既而,知無異心可與謀,乃召至臥內,令解衣,欲與之俱臥,意有所屬者。興國固辭不敢,曰:「即有使,惟大王之命。」海陵曰:「主上無故殺常勝,又殺皇后。乃以常勝家產賜阿楞,既又殺阿楞,遂以賜我。我深以為憂,奈何?」興國曰:「是固可慮也。」海陵曰:「朝臣旦夕危懼,皆不自保。向者我生日,因皇后附賜物,君遂被杖,我亦見疑。主上嘗言會須殺君,我與君皆將不免,寧坐待死何如舉大事。我與大臣數人謀議已定,爾以為如何?」興國曰:「如大王言,事不可緩也。」乃約十二月九日夜起事。興國取符鑰開門,矯詔召海陵入。夜二更,海陵、秉德等入。熙宗常置佩刀於禦榻上,是夜興國先取投榻下,及亂作,熙宗求佩刀不得,遂遇弑。

  海陵既立,以興國為廣甯尹,賜奴婢百口、犀玉帶各一、錢絹馬牛鐵券如其黨,進階金紫光祿大夫。再賜興國錢千萬、黃金四百兩、銀千兩、良馬四匹、駝車一乘、橐駝三頭、真珠巾、玉鉤帶、玉佩刀、及玉校鞍轡。天德四年,改崇義軍節度使,賜名邦基。再授絳陽、武甯節度使,改河間尹。

  世宗即位,廢於家,凡海陵所賜皆奪之。大定中,邦基兄邦傑自京兆判官還,世宗曰:「大邦傑因其弟進,濫廁縉紳,豈可複用。」並罷其子弟與所贈父官。及海陵降為庶人,詔曰:「大邦基與海陵同謀弑逆,逋誅至今,為幸多矣。」遂磔於思陵之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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