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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戚傳(3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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徒單四喜,哀宗皇后之弟也。天興二年正月辛酉夜,四喜、內侍馬福惠至自歸德,時河朔已失利,京城猶未知,二人被旨迎兩宮,遂托以報捷,執小黃旗以入,至則奏兩宮以奉迎之意。是日,召二相入議,二相及烏古孫奴申諫不可行。四喜作色曰:「我奉制旨迎兩宮,有敢言不行者,當以別敕從事矣。」二相不復敢言,行議遂決。制旨所取兩宮、柔妃裴滿氏及令人張秀蕊、都轄、承禦、湯藥、皇乳母鞏國夫人等十余人外,皆放遣之。又取宮中寶物,馬蹄金四百杖、大珠如栗黃者七千杖、生金山一、龍腦板二及信瑞禦璽,仍許賜忠孝軍以兩宮隨行物之半。 壬寅,太后禦仁安殿,出錠金及七寶金洗分賜忠孝軍。是夜,兩宮騎而出,至陳留,見城外二三處火起,疑有兵,遲回間,奴申初不欲行,即承太后旨馳還。癸卯,入京頓四喜家,少頃,還宮。覆議以是夜再往,太后憊于鞍馬不能動,遂止。 明日,崔立變。四喜、術甲塔失不及塔失不之父咬住、四喜妻完顏氏,以忠孝卒九十七騎奪曹門而出,將往歸德,不得出,轉陳州門,亦為門卒所止。門帥裕州防禦使阿不罕斜合已遁去,經歷官完顏合住權帥職,麾門卒放塔失不等去,且曰:「罪在我,非汝等之過。」明日,立以數十騎召合住,合住自分必死,易衣冠而往。立左右扼腕欲加刃。立遙見,問:「汝是放忠孝軍出門者耶?」合住曰:「然。天子使命,某實放之,罪在某。」立忽若有所省,顧群卒言:「此官人我識之,前築裡城時與我同事。我所部十餘卒盜官木罪當死,此官人不之問,但笞數十而已。此家能殺人,能救人。」因好謂合住曰:「業已放出,吾不汝罪也。」 四喜等至歸德,上驚問兩宮何如,二人奏京城軍變不及入宮。上曰:「汝父汝妻獨得出耶。」下之獄,皆斬於市。 *** 贊曰:四喜奉迎兩宮,而值崔立之變,智者居此,與兩宮周旋兵間,以俟事變之定而徐圖之。萬一不然,以一死徇之耳,他無策也。四喜奉其私親以歸,而望人主貸其死,豈非愚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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