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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顏素蘭傳


  完顏素蘭,一名翼,字伯揚,至甯元年策論進士也。

  貞祐初,累遷應奉翰林文字,權監察禦史。

  二年,宣宗遷汴,留皇太子于燕都,既而召之,素蘭以為不可,平章高琪曰:「主上居此,太子宜從。且汝能保都城必完否?」素蘭曰:「完固不敢必,但太子在彼則聲勢俱重,邊隘有守則都城可無虞。昔唐明皇幸蜀,太子實在靈武,蓋將以系天下之心也。」不從,竟召太子從。

  七月,車駕至汴,素蘭上書言事,略曰:「昔東海在位,信用讒諂,疏斥忠直,以致小人日進,君子日退,紀綱紊亂,法度益隳。風折城門之關,火焚市里之舍,蓋上天垂象以儆懼之也。言者勸其親君子、遠小人、恐懼修省,以答天變,東海不從,遂至亡滅。夫善救亂者必跡其亂之所由生,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,誠能大明黜陟以革東海之政,則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。陛下龍興,不思出此,輒議南遷,詔下之日,士民相率上章請留,啟行之日,風雨不時、橋樑數壞,人心天意亦可見矣。此事既往,豈容複追,但自今尤宜戒慎,覆車之轍不可引轅而複蹈也。」

  又曰:「國家不可一日無兵,兵不可一日無食。陛下為社稷之計,宮中用度皆從貶損,而有司複多置軍官,不恤妄費,甚無謂也。或謂軍官之眾所以張大威聲,臣竊以為不然。不加精選而徒務其多,緩急臨敵其可用乎?且中都惟其糧乏,故使車駕至此。稍獲安地,遂忘其危而不之備,萬一再如前日,未知有司複請陛下何之也。」

  三年正月,素蘭自中都計議軍事回,上書求見,乞屏左右。上遣人諭之曰:「屏人奏事,朕固常爾。近以遊茂因緣生疑間之語,故凡有所引見,必令一近臣立侍,汝有封章,亦無患不密也。」尋召至近侍局,給紙劄令書所欲言,書未及半,上出禦便殿見之,悉去左右,惟近侍局直長趙和和在焉。

  素蘭奏曰:「臣聞興衰治亂有國之常,在所用之人如何耳。用得其人,雖衰亂尚可扶持,一或非才,則治安亦亂矣。向者颭軍之變,中都帥府自足剿滅,朝廷乃令移剌刺塔不也等招誘之,使帥府不敢盡其力,既不能招,愈不可制矣。至於伯德文哥之叛,帥府方議削其權,而朝廷傳旨俾領義軍,文哥由是益肆,改除之令輒拒不受,不臣之狀亦顯矣。帥府方且收捕,而朝廷複赦之,且不令隸帥府。國家付方面於重臣,乃不信任,顧養叛賊之奸,不知誰為陛下畫此計者。臣自外風聞,皆平章高琪之意,惟陛下裁察。」

  上曰:「汝言皆是。文哥之事,朕所未悉,誠如所言,朕肯赦之乎?且汝何以知此事出於高琪?」

  素蘭曰:「臣見文哥牒永清副提控劉溫雲:『所差人張希韓至自南京,道副樞平章處分,已奏令文哥隸大名行省,勿複遵中都帥府約束』。溫即具言于帥府。然則,罪人與高琪計結明矣。」

  上頷之。

  素蘭續奏曰:「高琪本無勳勞,亦無公望,向以畏死故擅誅胡沙虎,蓋出無聊耳。一旦得志,妒賢能,樹奸黨,竊弄國權,自作威福。去歲,都下書生樊知一者詣高琪言:『颭軍不可信,恐終作亂。』遂以刀杖決殺之,自是無複敢言軍國利害者。宸聰之不通,下情之不達,皆此人罪也。及颭軍為變,以黨人塔不也為武甯軍節度使往招之,已而無成,則複以為武衛軍使。塔不也何人,且有何功,而重用如此。以臣觀之,此賊變亂紀綱,戕害忠良,實有不欲國家平治之意。昔東海時,胡沙虎跋扈無上,天下知之,而不敢言,獨台官烏古論德升、張行信彈劾其惡,東海不察,卒被其禍。今高琪之奸,過於胡沙虎遠矣。台諫職當言責,迫於凶威,噤不敢忤。然內外臣庶見其恣橫,莫不扼腕切齒,欲一剚刃,陛下何惜而不去之耶。臣非不知言出而患至,顧臣父子迭仕聖朝,久食厚祿,不敢偷安。惟陛下斷然行之,社稷之福也。」

  上曰:「此乃大事,汝敢及之,甚善。」

  素蘭複奏:「丞相福興,國之勳舊,乞召還京,以鎮雅俗,付左丞彖多以留後事,足也。」

  上曰:「如卿所言,二人得無相惡耶?」

  素蘭曰:「福興、彖多同心同德,無不協者。」

  上曰:「都下事殷,恐丞相不可輟。」

  素蘭曰:「臣聞朝廷正則天下正,不若令福興還,以正根本。」

  上曰:「朕徐思之。」

  素蘭出,上複戒曰:「今日與朕對者止汝二人,慎無泄也。」

  厥後,上以素蘭屢進直言,命再任監察禦史。

  四年三月,言:「臣近被命體問外路官,廉幹者擬不差遣,若懦弱不公者罷之,具申朝廷,別議擬注。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雖令罷去,不過止以待闕者代之,其能否又未可知,或反不及前官,蓋徒有選人之虛名,而無得人之實跡。古語曰:『縣令非其人,百姓受其殃。』今若後官更劣,則為患滋甚,豈朝廷恤民之意哉?夫守令,治之本也。乞令隨朝七品、外路六品以上官,各舉堪充司縣長官者,仍明著舉官姓名,他日察其能否,同定賞罰,庶幾其可。議者或以閡選法、紊資品為言,是不知方今之事與平昔不同,豈可拘一定之法,坐視斯民之病而不權宜更定乎。」詔有司議行之。

  時哀宗為皇太子,春宮所設師保贊諭之官多非其人,於是素蘭上章言:「臣聞太子者天下之本也,欲治天下先正其本,正本之要無他,在選人輔翼之耳。夫生於齊者能齊言而不能楚語,未習之故也。人之性亦在夫習之而已。昔成王在繈褓中,即命周、召以為師保,戒其逸豫之心,告以持守之道,終之功光文、武,垂休無窮。欽惟陛下順天人之心,預建春宮。皇太子仁孝聰明出於天資,總制樞務固已綽然有餘,倘更選賢如周、召之儔者使之夾輔,則成周之治不足侔矣。」上稱善。未幾,擢為內侍局直長,尋遷諫議大夫,進侍御史。

  興定二年四月,以蒲鮮萬奴叛,遣素蘭與近侍局副使內族訛可同赴遼東,詔諭之曰:「萬奴事竟不知果何如,卿等到彼當得其詳,然宜止居鐵山,若複遠去,則朕難得其耗也。」又曰:「朕以訛可性頗率易,故特命卿偕行,每事當詳議之。」

  素蘭將行,上言曰:「臣近請宣諭高麗複開互市事,聞以詔書付行省必蘭出。若令行省就遣諭之,不過鄰境領受,恐中間有所不通,使聖恩不達於高麗,高麗亦無由知朝廷本意也。況彼世為藩輔,未嘗闕臣子禮,如遣信使明持恩詔諭之,貸糧、開市二者必有一濟。苟俱不從,則其曲在彼,然後別議圖之可也。」

  上是其言,於是遣典客署書表劉丙從行。及還,授翰林待制。

  正大元年正月,詔集群臣議修復河中府,素蘭與陳規等奏其未可,語在《規傳》。是月,轉刑部郎中。時南陽人布陳謀反,坐系者數百人,司直白華言于素蘭曰:「此獄詿誤者多,新天子方務寬大,他日必再詔推問,比得昭雪,死於榜笞之下者多矣。」素蘭命華及檢法邊澤分別當死、當免者,素蘭以聞,止坐首惡及擬偽將相者數人,餘悉釋之。

  八月,權戶部侍郎。

  二年三月,授京西司農卿,俄改司農大卿,轉禦史中丞。

  七年七月,權元帥右都監、參知政事,行省於京兆。未幾,遷金安軍節度使,兼同、華安撫使。既而召還朝,行至陝被圍,久之,亡奔行在,道中遇害。

  素蘭蒞官以修謹得名,然苛細不能任大事,較之輩流頗可稱。自擢為近侍局直長,每進言多有補益。其居父喪,不飲酒,廬墓三年,時論以為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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