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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屯忠孝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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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屯忠孝,字全道,本名牙哥,懿州胡土虎猛安人。幼孤,事母孝。 中大定二十二年進士科,調蒲州司候,察廉,遷一官,除校書郎兼太子司經。三遷禮部員外郎。遷翰林待制,權戶部侍郎,佐參知政事胥持國治決河,以勞進一階。除河平軍節度使,兼都水監,遂疏七祖佛河及王村、周平、道口、雞爪、孫家港,複開東明、南陽岡、馬蹄、孫村諸河。忠孝常曰:「河之為患,不免勞民。複壘石為岸十餘裡,民不勝其病矣。」改沁南軍,坐前在衛州勾集妨農軍借民錢不令償,由是貧富不相假貸,軍民不相安,降甯海州刺史。改滑州,曆同知南京留守,遷定國軍節度使,複為沁南軍。入為太子少傅兼禮部尚書。 貞祐初,議降衛紹王,忠孝與蒲察思忠附胡沙虎議,語在思忠傳。頃之,拜參知政事。中都圍急,糧運道絕,詔忠孝搜括民間積粟,存兩月食用,悉令輸官,酬以銀鈔或僧道戒牒。是時,知大興府事胥鼎計畫軍食,奏許人納粟買官,鼎已籍者,忠孝再括之,令百姓兩輸,欲為己功。左諫議大夫張行信上疏論之曰:「民食止存兩月,而又奪之,使當絕食,不獨歸咎有司,而亦怨朝廷之不察也。」宣宗善行信言,命近臣與忠孝同審取焉。謂忠孝曰:「國家本欲得糧,今既得矣,姑從民便可也。」頃之,行信複奏曰:「參政奧屯忠孝平生矯偽不近人情,急於功名,詭異要譽,慘刻害物,忍而不恤。勾當河防,河朔居民不勝其病。軍負民錢,抑不令償。東海欲用胡沙虎,舉朝皆曰不可,忠孝獨力薦。及胡沙虎作難,忠孝自謂有功。詔議東海爵號,忠孝請籍沒其子孫,及論特末也則雲不當籍沒,其偏黨不公如此。無事之時,猶不容一相非才,況今多故,乃使此人與政,如社稷何!」宣宗曰:「朕初即位,當以禮進退大臣,卿語其親知,諷之求去可也。」行信以語右司郎中把胡魯,把胡魯以宣宗意白忠孝,忠孝塤然不聽。 頃之,罷為太子太保,出知濟南府事,改知中山府。尋薨,年七十,諡惠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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