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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煒傳


  張煒,字子明,洺州永年人,本名燝,避章宗嫌名改焉。

 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,調葭州軍事判官,再遷中都左警巡使。煒喜言功利,寡廉節,交通部民閻元翬,縉紳薄之。累官部員外郎。

  承安五年,天色久陰晦,平章政事張萬公奏:「此由君子小人邪正不分所致,君子宜在內,小人宜在外。」章宗問:「孰為小人?」萬公對曰:「戶部員外郎張煒、文繡署丞田櫟、都水監丞張嘉貞雖有幹才,無德而稱,好奔走以取勢利。大抵論人當先德後才。」詔三人皆與外除,煒出為同知鎮西軍節度使事,轉同知西京轉運使事。是時,大築界牆,被行戶工部牒主役事。丁母憂,起複桓州刺史,奏請以鹽易米事,且所言利害甚多,恐涉細碎,不敢盡上。詔尚書省曰:「張煒通曉人也,朕不敢縷詰,卿等詳問之,毋為虛文。」充宣差西北路軍儲,自言斂不及民,可以足用。大抵募商賈縱其販易,不問所從來。奸人往往投牒,妄指產業,疏鄰保姓名,煒信之,多與之錢。已而亡去,即逮系鄰保,使之代償,一路為之疲弊。以故舊氈罽繒絮皮革折給軍士,皆棄於道而去。歲余,改戶部郎中,遷翰林直學士,俱兼規措職事。左丞相宗浩奏:「張煒長於恢辦,比戶部給錢三十萬,已增息十四萬矣。請給錢通百萬,今從長恢辦,乞不隸省部,委臣專一提控,有應奏者,許煒專達,歲差幹事官計本息具奏。」上從其請。

  泰和六年,伐宋,煒進銀五千兩。詔曰:「汝幹集資儲,固其職也,毋令軍士有議國家。人之短汝,朕皆知之,惟能興利,斯惟汝功。」自西北路召還,勾計諸道倉庫,除簽三司事。上問:「誰可代卿規措者?」煒舉中都轉運戶籍判官王謙。謙至西北路,盡發煒前後散失錢物以巨萬計,對獄者積年。

  大安三年,起為同簽三司事。會河堡兵敗,軍士猶去張宣差刻我,欲倒戈殺之。累遷戶部侍郎。貞祐初。遷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。

  貞祐二年春,中都乏糧,詔同知都轉運使事。邊源以兵萬人護運通州積粟,軍敗死焉,平章政事高琪舉煒代源行六部事。以勞進官一階,改河北東路轉運使。宣宗遷汴,佐尚書右丞胥鼎前路排頓,及修南京宮闕。無何,坐事降孟州防禦使。

  三年,遷安國軍節度使。致仕。宣宗初以煒有才,既察其無實,遂不復用。

  貞祐四年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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