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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革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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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革,字君美,河津人。父余慶,三至廷試,不遂,因棄去。革穎悟,讀書一再誦,輒記不忘。 大定二十五年進士。調真定主簿。察廉,遷韓城令。同知州事納富商賂,以歲課軍須配屬縣,革獨不聽,提刑司以為能。遷河北東路轉運都勾判官、太原推官。丁母憂,起複,遷大興縣令、中都左警巡使、南京提刑判官、監察禦史、同知昭義軍節度事。丁父憂,起複,簽南京按察事。 泰和六年,伐宋,尚書省奏:「軍興,隨路官,差占者別注,闕者選補,老不任職者替罷,及司、縣各存留強幹正官一員。」革與簽陝西高霖、簽山東孟子元俱被詔,體訪三路官員能否,籍存留正官,行省、行部、元帥府差占員數及事故闕員,老不任職,赴闕奏事。改刑部員外郎,調觀州刺史兼提舉漕運,陝西西路按察副使,大興府治中。知府徒單南平貴幸用事,勢傾中外,遣所親以進取誘革,革拒之。 貞祐二年,遷戶部侍郎。宣宗遷汴,行河北西路六部事,遷知開封府事,河南勸農使,戶部、吏部尚書,陝西行省參議官。 四年,拜參知政事。革奏:「有司各以情見引用斷例,牽合附會,實啟幸門。乞凡斷例敕條特旨奏斷不為永格者,不許引用,皆以律為正。」詔從之。是歲,大元兵破潼關,革自以執政失備禦之策,上表請罪。不許,罷為絳陽軍節度使。興定元年,胥鼎自平陽移鎮陝西,革以知平陽府事,權參知政事,代鼎為河東行省。是時興兵伐宋,革上書曰:「今之計當休兵息民,養銳待敵。宋雖造釁,止可自備。若不忍小忿以勤遠略,恐或乘之,不能支也。」不納。太原兵後闕食,革移粟七萬石以濟之。 二年,宣差粘割梭失至河東,於是晚禾未熟,牒行省耕毀清野。革奏:「今歲雨澤及時,秋成可待。如令耕毀,民將不堪。」詔從革奏。 十月,平陽被圍,城中兵不滿六千,屢出戰,旬日間傷者過半。徵兵吉、隰、霍三州,不時至。裨將李懷德縋城出降,兵自城東南入。左右請革上馬突圍出,革歎曰:「吾不能保此城,何面目見天子!汝輩可去矣。」乃自殺。贈尚書右丞。 *** 贊曰:《傳》曰:「君子之言,其利博哉!」徒單鎰拱挹一語而宣宗立,厥功懋矣。賈鉉、孫鐸皆舊臣,鉉久致仕,鐸忤旨衛王,皆不復見用。徒單鎰亦外官,惟孫即康詭隨,乃驟至宰相。古所謂鬥筲之人,即康之謂矣。鐸論李新喜,其言似漢耿育,有旨哉。貞祐執政李革,可謂君子,其進退之際,有古人為相之風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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