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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剌益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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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剌益,字子遷,本名特末阿不,中都路胡魯土猛安人也。以蔭補國史院書寫,積勞調徐州錄事,召為樞密院知法,三遷翰林修撰。時北邊有警,詔百官集尚書省議之,太尉克甯銳意用兵,益言天時未利,宜俟後圖。禦史台舉益剛正可任,遂兼監察禦史。未幾,改戶部員外郎。 明昌三年,畿內饑,擢授霸州刺史,同授刺史者十一人,既入謝,詔諭之曰:「親民之職,惟在守令,比歲民饑,故遣卿等往撫育之。其資序有過者有弗及者,朕不計此,但以材選,爾其知之。」既至,首出俸粟以食饑者,於是倅以下及郡人遞出粟以佐之,且命屬縣視以為法,多所全活。郡東南有堤久頹圮,水屢為害,益增修之,民以為便,為益立祠。升遼東路提刑副使。 五年,宋主新立,詔以泗州當使客所經,守臣宜擇人,宰臣進擬數人,皆不合上意,上曰:「特末阿不安在?此人可也。」即授防禦使。召為尚書戶部侍郎,尋轉兵部。屬群牧人叛,命益同殿前都點檢兗往招降之。 承安二年,邊鄙弗寧,上禦便殿,召朝官四品以上入議,益謂「守為便。天子之兵當取萬全,若王師輕出,少有不利,非惟損大國之威,恐啟敵人侵玩之心。」出為山東西路轉運使。有敕使按鷹于山東,益奏:「乞止令調於近甸,何必驚遠方耳目。」書聞,上命有司治使者罪。遷河東南北路按察使。舊制,在位官有不任職,委所屬上司體訪。州府長貳幕職,許互相舉申。益上言以為:「傷禮讓之風,亦恐同官因之不睦,別生奸弊。乞止令按察司糾劾,似為得體」。又言:「隨路點軍官與富人飲會,公通獻遺,宜依准監臨官於所部內犯罪究治。」上皆納焉。 泰和二年,卒於官。 *** 贊曰:閻公貞定金律令,楊伯元定金推排,人皆以平稱之,難矣。焦旭畿內小官,聽斷不受禦史風指,遂罹深憲。大臣請人主遊獵,劾奏其非,為之罷獵,誠有古人之風焉。李完、康元弼無他足稱,完論台令史一事,元弼論曹、衛兩城,各當其可。馬百祿初坐黨廢,晚著治跡。劉璣初以理財得幸,晚以曲法得罪,人有前後遭遇不同,而百祿求福不回,非璣所及也。劉珫以大定之立馳赴行在,雖終身榮寵,蓋一趨時之士耳。劉仲洙剛而訥於言,移剌益剛而敢言。益以志寧北伐為不可,仲洙釋田玨黨禍三十家。《語》曰:「剛毅木訥近仁。」豈不信哉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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