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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大節傳


  張大節,字信之,代州五台人。擢天德三年進士第,調崞縣丞。改東京市令。世宗判留務,甚愛重之。海陵修汴京,以大節領其役。

  世宗改元於遼東,或勸赴之,富貴可一朝遂,大節曰:「自有定分,何遽爾。」隨例補尚書省令史,擢秘書郎、大理司直。會左警巡使闕,世宗謂宰臣曰:「朕得其人矣。」遂授大節。俄以杖殺豪民為有司所劾,削一階解職。未幾,授同知洺州防禦使事。

  入為太府丞、工部員外郎。盧溝水齧安次,承詔護視堤城。擢修內司使,推排東京路戶藉,人服其平。進工部郎中。時阜通監鑄錢法弊,與吏部員外郎麻珪蒞其事。積銅皆窳惡,或欲征民先所給直,大節曰:「此有司受納之過,民何與焉。」以其事聞,卒得免征。就改戶部郎中,定襄退吏誣縣民匿銅者十八村,大節廉得其實,抵吏罪,民斫石頌之。召授工部侍郎,改戶部。世宗東巡,徙太府監,諭之曰:「侍郎與太府監品同,以從行支應籍卿辦耳。」尋為宋生日使,還授橫海軍節度使,過闕謁謝東宮,顯宗撫慰良久,曰:「萬事惟中可也。」因榜其公堂曰「惟中」。郡境有巨盜久不獲,大節以方略擒之。後河決于衛,橫流而東,滄境有九河故道,大節即相宜繕堤,水不為害。

  章宗即位,擢中都路都轉運使,因言河東賦重宜減,議者或不同,大節以他路田賦質之,遂命減焉。乞致仕,不許,徙知太原府,以並、代鄉郡,故優寵之。近郭有男子被殺者,聞其妻哭聲不哀,召而審之,果為姦夫所殺,人以為神。西山有晉叔虞祠,舊以施錢輸公使庫,大節還其廟以給營繕。選授河東路提刑使,未赴,留知大興府事,治有能名。閱歲,移知廣寧府,複請老,授震武軍節度使。部有銀冶,有司以為爭盜由此生,付河東、西京提刑司與州同議,皆以官榷為便,大節曰:「山澤之利,當與民共,且貧而無業者,雖嚴刑能禁其竊取乎?宜明諭民,授地輸課,則其遊手者有所資,於官亦便。」上從其議。複乞致仕,許之,仍擢其子尚書刑部員外郎岩叟為忻州刺史,以便祿養。

  承安五年卒,年八十。

  大節素廉勤好學,能勵勉後進,自以得學于任倜,待倜子如親而加厚。又善弈棋,當世推為第一,嘗被召與禮部尚書張景仁弈。世宗嘗謂宰臣曰:「人多稱王翛能官,以朕觀之,凡事不肯盡心,一老奸耳。張大節賦性剛直,果于從政,遠在王翛之上,惜乎用之太晚。」又屢語近臣曰:「某某非不幹,然不及張大節忠實也。」其見知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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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岩叟,字孟弼,大節子也。

  大定十九年進士,調葭州司候判官,再除雄州觀察判官,補尚書省令史,除大理評事,再遷監察禦史、同知河東北路轉運使事、中都路都轉運副使、刑部員外郎、忻州刺史,以父憂去官。起複大理少卿、河北東西大名等路按察轉運副使,累遷刑部侍郎,兼夔王傅,太常卿兼國子祭酒。

  大安三年,朝廷欲塞諸城門以為兵備,集三品官議於尚書省,岩叟曰:「塞門所以受兵,是任城而不任人。莫若遣兵擇將,背城疾戰。」時議多之。除鎮西軍節度使,移定國軍。

  貞祐二年,改昭義,複移沁南。逾年,按察司言其年老不任邊要,乃致仕,退寓洛陽,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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