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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浩、田玨傳


  孟浩,字浩然,濼州人。遼末年登進士第。

  天會三年,為樞密院令史,除平州觀察判官。

  天眷初,選入元帥府備任使,承制除歸德少尹,充行台吏、禮部郎中,入為戶部員外郎、郎中。韓企先為相,拔擢一時賢能,皆置機要,浩與田玨皆在尚書省,玨為吏部侍郎,浩為左司員外郎。既典選,善銓量人物,分別賢否,所引用皆君子。而蔡松年、曹望之、許霖皆小人,求與玨相結,玨薄其為人拒之。松年,蔡靖子。靖將兵不能守燕山,終敗宋國,玨頗以此譏斥松年,松年初事宗弼於行台省,以微巧得宗弼意,宗弼當國,引為刑部員外郎。望之為尚書省都事,霖為省令史。皆怨玨等,時時毀短之于宗弼,凡與玨善者皆指以為朋黨。韓企先疾病,宗弼往問之,是日,玨在企先所,聞宗弼至,知其惡己,乃自屏以避。宗弼曰:「丞相年老且疾病,誰可繼丞相者?」企先舉玨,而宗弼先入松年譖言,謂企先曰:「此輩可誅。」玨聞流汗浹背。企先薨,玨出為橫海軍節度使。選人龔夷鑒除名,值赦,赴吏部銓,得預覃恩。玨已除橫海,部吏以夷鑒白玨,玨乃倒用月日署之。許霖在省典覃恩,行台省工部員外郎張子周素與玨有怨,以事至京師,微知夷鑒覃恩事,嗾許霖發之,樉以專擅朝政。詔獄鞫之,擬玨與奚毅、邢具瞻、王植、高鳳庭、王效、趙益興、龔夷鑒死,其妻子及所往來孟浩等三十四人皆徙海上,仍不以赦原。天下冤之。世宗在熙宗時,知田玨黨事皆松年等構成之。而浩等三十二人遇天德赦令還鄉里,多物故,惟浩與玨兄谷、王補、馮煦、王中安在。

  大定二年,召見,複官爵。浩為侍御史,谷為大理丞,補為工部員外郎,煦為兵部主事,中安知火山軍事,而浩尋複為右司員外郎。

  浩篤實,遇事輒言,無所隱。上嘉其忠,每對大臣稱之。有疾,求外補,除祁州刺史,致仕,歸。

  七年,起為禦史中丞,而浩已年老,世宗以不次用之,再閱月,拜參知政事。故事,無自中丞拜執政者,浩辭曰:「不次之恩,非臣所敢當。」上曰:「卿自刺史致仕,除中丞,國家用人,豈拘階次?卿公正忠勤,雖年高猶可宣力數年,朕思之久矣。」浩頓首謝。

  世宗敕有司東宮涼樓增建殿位,浩諫曰:「皇太子義兼臣子,若所居與至尊宮室相侔,恐制度未宜,固宜示以儉德。」上曰:「善。」遂罷其役,因謂太子曰:「朕思漢文純儉,心常慕之,汝亦可以為則也。」未幾,皇太子生日,上宴群臣於東宮,以大玉杓、黃金五百兩賜丞相志甯,顧謂群臣曰:「卿等能立功,朕亦褒賞如此。」又曰:「參政孟浩公正敢言,自中丞為執政。卿等能如是,朕亦不次用之。」世宗嘗曰:「女直本尚純樸,今之風俗,日薄一日,朕甚憫焉。」浩對曰:「臣四十年前在會寧,當時風俗與今日不同,誠如聖訓。」上曰:「卿舊人,固知之。」上謂宰臣曰:「宋前廢帝呼其叔湘東王為『豬王』,食之以牢,納之泥中,以為戲笑。書于史策,所以勸善而懲惡也。海陵以近習掌記注,記注不明,當時行事,實錄不載,眾人共知之者求訪書之。」浩對曰:「良史直筆,君舉必書。帝王不自觀史,記注之臣乃得盡其直筆。」浩複奏曰:「曆古以來,不明賞罰而能治者,未之聞也。國家賞善罰惡,蓋亦多矣,而天下莫能知。乞自今凡賞功罰罪,皆具事狀頒告之,使君子知勸以遷善,小人知懼以自警。」從之。進尚書右丞,兼太子少傅。罷為真定尹,上曰:「卿年雖老,精神不衰,善治軍民,毋遽言退。」以通犀帶賜之。

  十三年,薨。

  田穀自大理丞累官同知中京留守,終於利涉軍節度使。

  二十九年,章宗詔尚書省曰:「故吏部侍郎田玨等皆中正之士,小人以朋黨陷之,由是得罪。世宗用孟浩為右丞,當時在者俱已用之,亡者未加追複,其議以聞。」張汝霖奏曰:「玨專權樹黨,先朝已正罪名,莫不稱當。今追贈官爵,恐無懲勸。」汝霖先朝大臣,嘗與顧命,上初即位,不肯輒逆其意,謂之曰:「卿既以為不可,姑置之。」蓋張浩與蔡松年友善,故汝霖猶擠之也。汝霖死後,章宗複詔尚書省曰:「蓋自田玨黨事之後,有官者以為戒,惟務苟且,習以成風。先帝知玨等無罪,錄用生存之人,有擢至宰執者,其次有為節度、防禦、刺史者。其死者猶未追複,子孫猶在編戶,朕甚憫焉。惟旌賢顯善,無間存沒,宜推先帝所以褒錄忠直之意,並加恩恤,以勵風俗。據田玨一起人除已敘用外,但未經任用身死,並與復舊官爵。其子孫當時已有官職,以父祖坐党因而削除者,亦與追複。應合追複爵位人等子孫不及蔭敘者,亦皆量與恩例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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