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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豫傳


  劉豫,字彥游,景州阜城人。宋宣和末,仕為河北西路提刑。徙浙西。抵儀真,喪妻翟氏,繼值父憂。康王至揚州,樞密使張愨薦知濟南府。是時,山東盜賊滿野,豫欲得江南一郡,宰相不與,忿忿而去。撻懶攻濟南,有關勝者,濟南驍將也,屢出城拒戰,豫遂殺關勝出降。遂為京東東、西、淮南安撫使,知東平府兼諸路馬步軍都總管,節制河外諸軍。以豫子麟知濟南府。撻懶屯兵衝要,以鎮撫之。

  初,康王既殺張邦昌,自歸德奔揚州,詔左右副元帥合兵討之,詔曰:「俟宋平,當援立藩輔,以鎮南服,如張邦昌者。」及宋主自明州入海亡去,宗弼北還,乃議更立其人。眾議折可求、劉豫皆可立,而豫亦有心。撻懶為豫求封,太宗用封張邦昌故事,以九月朔旦授策。受策之後,以藩王禮見使者。臣宗翰、臣宗輔議:「既策為藩輔,稱臣奉表,朝廷報諭詔命,避正位與使人抗禮,餘禮並從帝者。」詔曰:「今立豫為子皇帝,既為鄰國之君,又為大朝之子,其見大朝使介,惟使者始見躬問起居與面辭有奏則立,其餘並行皇帝禮。」

  天會八年九月戊申,備禮冊命,立豫為大齊皇帝,都大名,仍號北京,置丞相以下官,赦境內。複自大名還居東平,以東平為東京,汴州為汴京,降宋南京為歸德府,降淮寧、永昌、順昌、興仁府俱為州。張孝純等為宰相,弟益為北京留守,母翟氏為皇太后,妾錢氏為皇后。錢氏,宣和內人也。以辛亥年為阜昌元年。以其子麟為尚書左丞相、諸路兵馬大總管。宋人畏之,待以敵國禮,國書稱大齊皇帝。豫宰相張孝純、鄭億年、李鄴家人皆在宋,宋人加意撫之。阜昌二年,豫遷都於汴。睿宗定陝西,太宗以其地賜豫,從張邦昌所受封略故也。

  元帥府使蕭慶如汴,與豫議以伐宋事,豫報曰:「宋主軍帥韓世忠屯潤州,劉光世屯江寧。今舉大兵,欲往採石渡江,而劉光世拒守江寧。若出宿州抵揚州,則世忠必聚海船截瓜洲渡。若輕兵直趨採石,彼未有備,我必徑渡江矣。光世海船亦在潤州,韓世忠必先取之,二將由此必不和。以此逼宋主,其可以也。」

  未幾,宋主閣門宣贊舍人徐文將大小船六十只、軍兵七百餘人來奔,至密州界中,率將佐至汴。豫與元帥府書曰:「徐文一行,久在海中,盡知江南利害。文言:宋主在杭州,其候潮門外錢塘江內有船二百隻。宋主初走入海時,於此上船,過錢塘江別有河入越州,向明州定海口迤邐前去昌國縣。其縣在海中,宋人聚船積糧之處。今大軍可先往昌國縣,攻取船糧,還趨明州城下,奪取宋主禦船,直抵錢塘江口。今自密州上船,如風勢順,可五日夜到昌國縣,或風勢稍慢,十日或半月可至。」

  初,宗弼自江南北還,宗翰將入朝,再議以伐宋事。宗翰堅執以為可伐。宗弼曰:「江南卑濕,今士馬困憊,糧儲未豐足,恐無成功。」宗翰曰:「都監務偷安爾。」及豫以書報,而睿宗亦不肯用豫策,使撻懶帥師至瓜洲而還。

  天會十四年,制詔「齊國與本朝軍民相訴,關涉文移,署年止用天會」。天會十五年,詔廢齊國,降封豫為蜀王。豫稱大號凡八年。於是,置行台尚書省於汴,除去豫弊政,人情大悅。以故齊宰相張孝純權行台左丞相,遂遷豫家屬于臨潢府。

  皇統元年,賜豫錢一萬貫、田五十頃、牛五十頭。

  二年,進封曹王。

  六年,薨。

  子麟。

  麟字元瑞,豫之子也。宋宣和間,父蔭補將仕郎,累加承務郎。天會七年,豫以濟南降,麟因從軍,討水賊王江,破降之。豫節制東平,以麟知濟南府事。齊國建,以濟南為興平軍,麟為節度使、開府儀同三司、梁國公,充諸路兵馬大總管,判濟南府事。明年,為齊尚書左丞相。明年,從豫遷汴,罷判濟南,依前開府,聽置參謀。豫請立麟為太子,朝廷不許,曰:「若與我伐宋有功則立之。」於是,麟連歲帥兵南伐,皆無功而還。

  及朝廷議廢齊,報以南伐之期,俾豫先遣兵駐淮上。撻懶以軍廢豫,止刁馬河。麟從數百騎出迎,撻懶諭麟,止從騎南岸,獨召麟渡河,因執麟。豫廢,麟遷臨潢。頃之,授北京路都轉運使,曆中京、燕京路都轉運使、參知政事、尚書左丞,複為興平軍節度使、上京路轉運使、開府儀同三司,封韓國公。薨,年六十四。正隆間,降二品以上官封,改贈特進、息國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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