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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玉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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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玉,奚人。既從蕭裕誣宗本罪,海陵喜甚,自尚書省令史為禮部尚書加特進,賜錢二千萬、馬五百匹、牛五百頭、羊千口,數月為參知政事。丁母憂,以參政起複,俄授猛安,子尚公主。海陵謂玉曰:「朕始得天下,常患太宗諸子方強,賴社稷之靈,卿發其奸。朕無以報此功,使朕女為卿男婦,代朕事卿也。」賜第一區,分宗本家貲賜之。頃之,代張浩為尚書右丞,拜平章政事,進拜右丞相,封陳國公。 文思署令閻拱與太子詹事張安妻坐奸事,獄具,不應訊而訊之。海陵怒,玉與左丞蔡松年、右丞耶律安禮、禦史中丞馬諷決杖有差。玉等入謝罪。海陵曰:「為人臣以己意愛憎,妄作威福,使人畏之。如唐魏征、狄仁傑、姚崇、宋璟,豈肯立威使人畏哉,楊國忠之徒乃立威使人畏耳。」顧謂左司郎中吾帶、右司郎中梁球曰:「往者德宗為相,蕭斛律為左司郎中,趙德恭為右司朗中,除吏議法,多用己意。汝等能不以己意愛憎為予奪輕重,不亦善乎。朕信任汝等,有過則決責之,亦非得已。古者大臣有罪,貶謫數千裡外,往來疲於奔走,有死道路者。朕則不然,有過則杖之,已杖則任之如初。如有不可恕,或處之死,亦未可知。汝等自勉。」 正隆三年,拜司徒,判大宗正事。五年,玉以司徒兼御史大夫。使參知政事李通諭旨曰:「判宗正之職固重,御史大夫尤難其人。朕將行幸南京,官吏多不法受賕,卿宜專糾劾,細務非所責也。御史大夫與宰執不相遠,朕至南京,徐當思之。」繼以司徒判大興尹,玉固辭司徒。海陵曰:「朕將南巡,京師地重,非大臣不能鎮撫,留卿居守,無為多讓。」海陵至南京,以玉為尚書左丞相,進封吳國公。 海陵將伐宋,因賜群臣宴,顧謂玉曰:「卿嘗讀書否?」對曰:「亦嘗觀之。」中宴,海陵起,即召玉至內閤,因以《漢書》一冊示玉。既而擲之曰:「此非所問也,朕欲與卿議事。朕今欲伐江南,卿以為如何?」玉對曰:「不可。」海陵曰:朕視宋國猶掌握間耳,何為不可。」玉曰:「天以長江限南北,舟楫非我所長。苻堅百萬伐晉,不能以一騎渡,以是知其不可。」海陵怒,叱之使出。及張浩因周福兒附奏,海陵杖張浩,並杖玉。因謂群臣曰:「浩大臣,不面奏,因人達語,輕易如此。玉以苻堅比朕,朕欲斷其舌,釘而礫之,以玉有功,隱忍至今。大臣決責,痛及爾體,如在朕躬,有不能已者,汝等悉之。」 及海陵自將發南京,玉與張浩留治省事。世宗即位,降奉國上將軍,放歸田裡,奪所賜家產。久之,起為孟州防禦使。世宗戒之曰:「昔海陵欲殺太宗子孫,借汝為證,遂被進用。朕思海陵肆虐,先殺宗本諸人,然後用汝質成其事,豈得專罪汝等。今複用汝,當思改過。若謂嘗居要地,以今日為不足,必罰無赦。」轉定海軍節度使,改太原尹,與少尹烏古論掃喝互訟不公事,各削一官,解職,尋卒。 子德用。 大定二十四年,尚書省奏玉子德用當升除,上曰:「海陵假口於玉以快其毒,玉子豈可升除邪。」 *** 贊曰:宗磐嘗從斜也取中京,不可謂無勞伐者,世祿鮮禮,自古有之,在國家善為保全之道耳。熙宗殺宗磐而存恤其母后,雖雲矯情,猶畏物論。海陵造謀,殺宗本兄弟不遺餘力。太宗舉宋而有中原,金百世不遷之廟也,再傳而無噍類,於是太祖之美意無複幾微存者。春秋之世,宋公舍與夷而立其弟,禍延數世,害及五國,誠足為後世監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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