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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尊莊懿太后


  明道元年二月丁卯,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。是日,宸妃薨。宸妃始生帝(見《莊獻垂簾》),皇太后即以為己子,使皇太妃保視之。帝即位踰十年,宸妃默處先朝嬪禦中,未嘗自異。人畏太后,亦無敢言。終太後世,帝不自知宸妃所出也。疾革,乃進位,遽薨,年四十六。二宮發哀成服苑中,贈妃曾祖應己及祖金華主簿延嗣為光祿少卿,父左班殿直仁德為崇州防禦使,母董氏為高平郡太君。始,宮中未治喪。宰相呂夷簡朝奏事,因曰:「聞有宮嬪亡者?」太后矍然曰:「宰相亦預宮中事耶?」引帝偕起。有頃,獨出曰:「卿何間我母子也?」夷簡曰:「太后他日不欲全劉氏乎?」太后意稍解。有司希太后旨,言歲時未利。夷簡黜其說,請發哀成服,備宮仗葬之。時有詔欲鑿宮城垣以出喪,夷簡遽求對。太后揣知其意,遣內侍羅崇勳問何事。夷簡言:「鑿垣非禮,喪宜自西華門出。」太后複遣崇勳謂夷簡曰:「豈意卿亦如此也?」夷簡曰:「臣位宰相,朝廷大事,理當廷爭。太后不許,臣終不退。」崇勳三反,太后猶不許。夷簡正色謂崇勳曰:「宸妃誕育聖躬,而喪不成禮,異日必有受其罪者,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!」崇勳懼,馳告太后,乃許之。

  鑿垣事,據魏泰《東軒記事》。宸妃以二月二十六日薨,輟視朝三日。三月初一日發哀成服,初四日贈三代,十四日葬,又輟朝,今並書之。宸妃之號,前此所未有,恐是別創也,當考。

  三月。初,宸妃入宮,其弟用和才七歲,後不復相聞知。用和窮困,鑿紙錢為業,居京師。妃既生子,太后使劉美及張懷德訪妃親屬,得用和於民間,補三班奉職,累遷右侍禁、閤門祗侯。癸巳,特遷用和禮賓副使。

  二年三月庚寅,太后劉氏崩。

  四月,皇太后既崩,左右始以宸妃事聞者,上號慟累日不絕。壬寅,追尊宸妃為皇太后。甲辰,詔改葬於永定陵,大行皇太后五使並兼追尊皇太后園陵使,或言:「太后死非正命,喪不成禮。」上亦疑焉,因易梓宮。上遣李用和視之,則容貌如生,服飾嚴具。用和入告,上歎曰:「人言其可信哉?」乃於大行神御前焚香泣曰:「自今大孃孃平生分明矣!」

  既葬易梓宮,李用和視之,據《龍川別志》。邵伯溫《見聞錄》乃雲親視之,蓋不然也。

  壬戌,上始禦崇政殿,改命張士遜為山陵及園陵使。癸亥,追尊太后諡曰莊懿。五月丁卯,判河南府、泰甯節度使、同平章事錢惟演請俟園陵畢,以莊獻、莊懿皇太后並祔真宗之室。詔太常禮院詳定以聞。禮官請於太廟外別立新廟,奉安二後神主,同殿異室,歲時薦享。用《太廟儀》別立廟名,自為樂曲,以崇世享。詔恭依。蓋惟演既罷景靈宮使還河南,不自安,乃建此議,以希帝意。始,莊懿太后疾,東染院使張懷德、押醫官楊可久等入侍。己巳,追懷德為嘉州都監,可久等皆坐黜罷。

  六月,禮賓使李用和未有宅,詔寓館芳林園,固辭不敢處。丙午,以惠寧坊第賜之。

  九月甲戌,幸洪福院,易衰服,奠章懿太后梓宮。丙子,又奠焉。壬午,章獻明肅皇太后靈駕發引。上顧輔臣曰:「朕欲親行執紼,以申孝心。」乃引紼行哭,出皇儀殿門。禮官固請而止,遣奠正陽門外,遂詣洪福院,服素紗襆頭、淡黃衫,從官常服黑帶,奉引莊懿太后梓宮遣奠庭中,皆改衰服奉辭,隨梓宮攀號不已。左右固請止,上泣曰:「劬勞之恩,終身何所報?」平步送至院西南隅,仗轉乃還。乙酉,翰林學士、龍圖閣學士兼侍講、給事中馮元落翰林學士、知河陽,六宅使、昌州刺史、內侍押班盧守勤落押班,為永興軍鈐轄,前上禦藥張懷德罰銅三十斤。先是,禮賓使李用和言:「發章懿皇太后故陵,有泉水沮洳。」以元暨守勤嘗同獲葬事,故責及之。懷德本擇葬地前,坐張永信事已配廣南,至是益徙遠處。

  十月丁酉,祔葬章獻明肅皇太后、章懿皇太后于永定陵。己酉,祔章獻明肅皇太后、章懿皇太后主于奉慈廟。丙辰,贈章懿太后三代。戊午,奉安章懿太后神禦于景靈宮廣孝殿。

  壬戌,幸景靈宮,酌獻太后神禦。

  景祐元年二月庚子,詔章懿太后忌前、後禁樂各三日,不視事各二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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